想着想着,不禁把身子往床边挪了挪,好离仁果近一点,仿佛这样更有安全感似的。
天刚蒙蒙亮,睡得很轻的莫小鱼就听到由远及近的脚步声。在警校这些年,她的听力练得十分灵敏。
她赶紧爬起来通过门缝往外看,见是几个当地人抬着一容器的食物,轻轻放在门外就散去了。
比酒店服务还好哈,酒店还得自己走出房间去吃早餐呢,这里是直接送到门口。
莫小鱼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如果整天吃了睡睡了吃,很快就会胖成个球,也会丧失斗志和勇气,成为待宰的羔羊。
历史上,越国被吴国打败,越王勾践立志报仇。
舒服的大床不睡,专门要睡在又扎又硌的柴草上,吃饭睡觉前还都要舔一舔苦胆,以鞭策自己不忘耻辱,后来才打败了吴国。
莫小鱼也决定从现在开始不吃太多,不吃太好,坚持练功,随时保持最好的战斗状态。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两个还是没弄明白怎么到这里的,以及怎么才能出去。
两个人恰巧都不是对物质有很高要求的人,所以这里贫瘠的物质生活对他们来说并不是大问题,只要能吃饱穿暖,有地方睡觉并且人身安全有保障就可以了。
即便在语言不通的情况下,他们仍旧交到了朋友。
这里的人不好判断年龄,因为不防晒不保养,所以显老,你觉得三四十岁的,说不定人家刚成年呢。
有几个女性成了莫小鱼的朋友,最后她们彼此之间熟到小鱼可以伸手轻轻摸她们的鼻塞,并用眼神询问,疼吗?
其中一位姑娘的鼻塞最大,如果不看她的鼻子,单从其它几官判断,真应该是个美人。可惜了。
不过姑娘每天笑盈盈的,自己并不觉得失去美貌有多可惜。
这样也好。当一个女人不那么在意自己的容貌时,她就会更多地去关注其它的东西,也必将从其它地方有所收获。
但是为了区分每个人,莫小鱼给这姑娘起了个名字叫“阿美”。
唤了一段时间之后,她一说“阿美”,那个姑娘就对她笑,好像在应答。
她们之间无法交谈,但可以用肢体语言表达。
她们不再怕她,甚至敢于亲吻她的手和额头,敢拥抱她了。
莫小鱼的衣服脏了,又没有换洗衣物,于是阿美从当地妇女那里拿来了几套传统服装,还是新的。
虽然看起来像破布条吧但穿上身之后,还真有种别样的风韵呢。
阿美还拿来彩色的羽毛和珠子,悉心打扮她,叮叮当当地挂了一头一身。
除了没有鼻塞,莫小鱼已经有点像个当地的姑娘了。
她跟阿美她们一起洗衣服、打扫卫生、晾土豆红薯干,也学会了用特殊的针线把喜欢的羽毛和珠子缝在布条上,为自己制作独一无二的漂亮衣裳。以前她不是穿学生服就是穿警服,还从没得这么过瘾过呢。
很奇怪,她也渐渐有点喜欢上这个落后的村落了,其中最喜欢的,是当地人眼中的清澈。老大的汉子们,目光还像孩童的一样清澈。当地人们的娇羞、欢喜、恐惧、敬畏,全部明明白白地写在眸子里给你看。
在国那样繁华的花花世界里,大多数人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但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不遗余力地伪装自己,对别人笑的时候,心里可能在想“看我找一天怎么收拾你”对别人低眉顺眼地时候,心里可能在想“这孙子算老几”。
简单。
对,就是这个词。
科技越发达,不是为了生活越简便吗?
可为什么越是受过高等教育,人心越复杂呢?
有时莫小鱼也想,万一一辈子都出不去怎么办?
没有手机,没有互联网,没有百货公司,也没有好吃的馆子,这些倒不是问题。问题是,也就没法给父亲报仇,没法通知妈妈自己的下落了。
妈妈一定很着急吧?莫小鱼黯然想,真不知道这些日子,她一个人是怎么熬过来的。
仁果也交到了朋友,一起种地、钓鱼,甚至把很多布条缝成足球一起踢,物质再匮乏的日子也有乐趣。
几条汉子常跟他一起喝酒。
不过,当地人喝的是酒,仁果喝的是不含酒精的“饮料”或者水,要不然岂不成酒肉和尚了?
仁果虚心跟他们学当地语言,一天揣摩几个词。
很快,他就知道“宗布夹瓜”是“朋友”的意思,而“掐撸骨”是吃肉的意思。于是,跟当地人的关系也更加融洽。
回来之后他再教给莫小鱼,还不厌其烦地督促她复习。
可是小鱼哪有心思学?
“我英语都还没学好呢,学这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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