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星一连对准那头异兽的左眼射击了五六枪,虽然并不能让其立马丧命,但是却很好的让其丧失了追击他们车辆的能力。
并且开始没有方向的胡乱奔跑撞击。
宁星看到这样的成果以后,脸上才露出了满意的笑意。
紧接着她就收起了手中的冲锋枪,将其斜挂在了肩上,然后抽出了腰间的匕首,一个纵身跳下了正在快速前进的车。
只见她在着地的瞬间,快速的向前翻滚了两圈,然后弹起身,没有丝毫停顿的朝着那头没了方向,但是极度狂暴的异兽奔去。
她自然是想要了该异兽的命,但在她要它命的同时,也不妨碍她利用杀它的过程,了解清楚自己手中的武器大致用在它们什么部位比较有用。
所以她一上去,手中的匕首就先朝异兽四肢的关节划了过去。
她也不知道是手中的匕首比枪好用,还是异兽的四肢的防御相比身体薄弱。
反正她两刀下去,几乎没有费她多大力气,刀刃就切断了异兽前脚的蹄筋,让其立马就如一座塌方了的大山似的,‘扑通’的一下跪趴在了地上。
而宁星则在它跪下的瞬间,一手端起枪朝着其腹部开了一枪,另一手则拿着匕首狠狠地往其腹部划拉了一刀。
瞬间证实了她的判断。
一部分异兽的后腹位置到其尾部,是它们相对脆弱,也最致命的地方。
只要有能力和机会进入其腹部下边,这绝对是最简单且最有效杀死异兽的选择。
只是手中的武器的威力还得够强才行,异兽腹部的防御虽然薄弱,但是肉厚啊。
武器威力不够,最多还是只能伤其表面,并不能一击毙命。
宁星赶在异兽扑倒在地上的瞬间从其肚子下边跑了出来,然后反手将手中的匕首往其大腿上一插。
竟意外的没有什么阻挡,由此基本证实了,在对付这些异兽的时候,显然拾野小队的匕首比他们的枪更好。
只是用匕首的风险十分的高,需要近身和这些身躯庞大,攻击强的畜生搏斗。
所以若不是身手真的十分了得,这绝对不是一个最佳的选择,匕首自然再锋利也都不会是人类和异兽战斗的主要武器。
不过对于宁星来说,这都不是问题,而且枪和匕首之间做选择的话,她本人也的确更喜欢匕首一些。
因为她本来就喜欢和凶残的家伙近身搏斗,因为她喜欢听血肉撕裂的声音,也喜欢听骨头碎断的声音。
更重要的是那样更利于她捕食猎物。
匕首刺进异兽大腿后,宁星顺势借力翻身朝着异兽的背部爬去。
她的动作极快,身形也相当的灵活,完全不像是一个身材圆润的人能做到的。
而她身下的异兽,在几度受创以后,叫得越发的凄厉,也越发的狂躁不安。
可宁星却一点都不受此影响,异兽动得越厉害,她在其身上扎的孔就越多,直到她爬到它的脖子上,接近它头时候。
瞧准了它那只还完好的眼睛,毫不犹豫的用手中的匕首扎了下去。
紧接着,另一只手再次端起冲锋枪,在被异兽摔下脖子的时候,快速的朝着它嘴里的斜上方开了好几枪。
异兽的头颅终究被打穿了好了几个窟窿,瞬间气绝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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