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洞穴内部十分潮湿并带有一股浓浓的怪味,头顶还不时飞过两只蝙蝠,看来这里是它们的“地盘”,不管是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秦越都不打算和它们“共处一室”,最主要还是他忍受不了那股味道。
找了一些枯枝和干燥的杂草回到石头旁边,把背包放下,秦越不由得在心里庆贺:还好现在是秋天,野果和枯枝都不少,不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事要是放在别人身上,恐怕早就哭天喊地、捶胸顿足了,当然贝爷那种人例外。秦越却觉得自己这次出来的真是太对了,这样的事情,以前他也只是想想而已,这次彻底放飞自我之后,秦越才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而自己,注定无拘无束。
燃起一堆小小的篝火,秦越望着不停摇曳的火苗,思绪开始剧烈的波动起来。
明天该往哪个方向前行,往山上?去看看自己到底身处何方,还是往下?或许这次下山,就会看到一个小村庄,回到人类的社会中去,又或许,又是新的一个山脚下。
抬起头,看着天空中明亮的星河,以及圆圆的明月,说起来,中秋应该就是这两天吧!
亲人吗?
对于秦越来说是一个奢侈的东西,他是一个孤儿,从小被一个混混捡到养大的,一个怪异的混混。
不怪异的混混也不会想着收养他这样一个孤儿吧!
明明是一个混混,却整天“不务正业”,今天帮李婶扛个煤气罐,明天帮李大爷拉车砖。他还致力于把秦越养成了一个和他一样的混混,收着几栋居民楼的保护费,在那个混乱的年代给他一块钱他都能帮你出头,不管你是儿子被人勒索了还是女儿被人调戏了,他都能给你摆平。
不过后来他在救一名落水的小孩子的时候淹死了。
他不会游泳,所以秦越也不会。
之后就轮到秦越来收保护费了,秦越拎起他的那根钢管开始保护自己的领地,靠着他教授的街头搏斗技巧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秦越还就真的把那块地方保了下来。
直到几年前,那块地方因为规划被打上了拆字,为了不给国家计划添麻烦,居民们都早早的搬走了,留下浑浑噩噩的秦越,他把那根钢管埋在了那个被他叫做“爸爸”的人保护的地方,进了厂,开始试着当一个普通人。
事实证明,秦越并不适合当一个普通人。
于是,他从厂里出来了,开始追寻自我之旅。听说在国外有很多和他一样喜欢玩命的人,可惜他没有护照,也没有钱,出不了国,不然还真想去见识一下那些志同道合的人。
用手里的棍子拨弄了几下篝火后,秦越平躺在石头上,闭上了眼睛,开始休息,为明天的探险养好精神。
再次睁开眼睛时,天已经大亮了,太阳高高的挂在山顶上,红彤彤的看上去比平时胖了一大圈。
朝山顶去吧!
秦越做下了这个决定,打开背包吃了几口昨天剩下的饼干,又啃了几个果子,背上背包,跳下石头到水坑边喝了两口水,顺便洗了把脸。拍拍自己的脸颊,感觉自己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就开始往山上走去,途中又让他找到了两种从没见过新果子,摘下来放进背包里,今天的午饭有着落了。
等秦越到达山顶时,太阳已经升到最高,开始往西边落下。
放眼远眺,依稀之间,秦越好像看到对面山上有什么东西不太一样,他将棍子插进背包,想要靠近些,脚下的山壁却十分的陡峭,步步都要小心谨慎。慢慢的又往前挪了几米,秦越眯起眼睛,身子向前倾斜,把手卷曲起来形成望远镜一样的形状。
终于看清楚了,那是一条公路。
秦越开始兴奋起来,几天了,终于看见回归文明的希望了,这趟回去就可以吹一年了。
他的心里一松,脚下跟着一松。
光秃秃的峭壁根本没有可以借力的地方,一双手在空中胡乱的挥舞,却一点用处都没有,身体直直的向下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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