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顾茂林起来看见林云秀在院坝吃面,真吓了一愣。
他摸摸头进了厨房,压低着声音:“大哥二哥,大嫂二嫂,妈今天怎么起来这么早啊。”
周月芳和赵秋菊摇摇头,她们哪儿知道。
顾兴土说道:“一会吃完,把包谷米子(粒子)晒了,我们去给爸烧个纸去,妈说了我们今天休息一天,她一会要带着你大嫂二嫂去赶场,妈是真的把我们爸放下了啊,咱们去跟爸说一声,让他也别挂记了,我们一定会照顾好妈。”
顾兴才和顾茂林点头表示同意。
吃完了面,林云秀就开始准备换衣服要出门了,顺便也叫周月芳和赵秋菊换衣服一起去。
很快的,赵秋菊和周月芳就换了衣服,头发是用布绳捆了编成麻花大辫子,两人一人背了个背篓跟着林云秀一起往县市里走去。
顾家村离市里有一小时的脚程,这会也没有车,一条宽的泥路,每年也只有秋收后专收粮食的人会开车进来收粮。
赶集的人不多,林云秀带着周月芳和赵秋菊还显得有些惹人眼,村里熟悉的,谁不知道林云秀为人刻薄不好相处啊。
赶场这样的事情,哪里轮得到两个儿媳妇,今天她竟然带着两个儿媳妇一起赶场,可不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嘛。
周月芳和赵秋菊心情复杂,但心底是开心,她们,已经好多年没有赶场了,在娘家的时候,也没有去过几次,嫁人后就更没有机会了。
所以这是两人嫁过来之后第一次去赶场,走在路上,觉得风景都不一样,就算没资格买,看看也是好的。
到了集市里,人来人往的都是背着一个背篓,道路两侧留下了通车路之后,两侧都被各种小摊贩摆满了,后方,又有对立两排二三楼的楼房,一楼则是买各种东西的店面,吃的喝的玩的,也都应有尽有。
“妈,您要买啥?”
看着这繁华的集市,周月芳和赵秋菊跟在林云秀身后寸步不离,只等着她的吩咐。
林云秀看了看拥挤的集市说道:“先买点布回去做衣服,再去熟食地看看买点回去吃,还要去药店买一些中药,新鲜肉也要买一些。”
做生意赚钱最快的,是吃,人人张着一张嘴,都会被美味折服,这是无论什么时代都没法更改的,所以林云秀决定走的第一条路,就是从吃上面下手。
肉食,熟食,是她无二的选择。
这些对她来说都不难,上辈子她年纪大了,就爱钻研吃喝养花种草,针线一类,她六十以后就没碰了,伤眼睛。
上辈子国公府名下,就有数间酒楼,孙辈有一人就爱好吃,从小就精贵,长大后更是喜好自己尝试,因她也喜欢,所以每研制一道,都要献宝似的来做给她尝尝。
熟肉,便是其中一道。
林云秀准备卤一锅用来售卖打开道路,这世道可不管贫穷富有,任何一个食客都是饕餮之身。
“那听妈的。”
周月芳和赵秋菊跟着林云秀去买布。
八零年代,这时的人还都是自己买布做衣服,成衣一般还买不到,唯有定制,而定制,只面向有钱有权人。
原身是有家底的,但她并不拿出来用,当下的千元是很大的财富,在城市职工一个月只有三、四十块,农村人手中还几乎没钱,而她有七千多,是她省着用一辈子都花不完的,可她也没想到,几十年后,她留在手里的几千根本用不了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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