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笙接过王玲手中的文件,慢慢的看了起来。
“你确定你没有拿错文件?”
过了好一会儿,白笙总算是看完了,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不是待遇太差,是因为待遇太好了,白笙一时间有点接受不了。
按照王玲给的这份合同来看的话,基本上鼎新音乐就是免费的给白笙提供了一个赚钱的地方,而自己赚的却是少的可怜。
若果说一首歌1元钱卖出去的话,那么白笙能得到6角,而公司可以得4角。
乍一看鼎新公司似乎是赚了,可是鼎新公司还要负责宣传和运作,自然是需要成本的,这样算下来赚的却是不多。
就是因为这样白笙才会有些不确定,毕竟一般的公司都是要搙羊毛的,哪有这么好的事。
“没有啊,就是这份。”
“好吧。”
白笙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他只能说,有个公司老总是自己的粉丝就是爽啊。
“对了,除了《匆匆那年》以外,我还有四首歌,我到时候一起给你。”
“嗯,好啊,你录好以后给我就行。”
“嗯,那我走了。”
“嗯,好!”
白笙和王玲分开以后就开车来到了公司,他准备和黎月芬尽快把歌录出来,毕竟合同都签了,而且网友们的呼声也很高。
“白老师,佳倩姐让我告诉你她们在二楼演播室等你。”
白笙刚进公司,公司的前台就告诉白笙。
“嗯,好的,我知道了。”
白笙到演播室时,黎月芬和曲佳倩,姚洪信已经到了。
“白笙!”
白笙一上来黎月芬就发现了他,开心的笑着向白笙挥手,示意他过来。
“白笙,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哈哈哈,你看看现在全网都是你的消息,比那些所谓的小鲜肉还要火!”
白笙刚走过来,姚洪信就对着白笙高兴的说着。
“哈哈,姚老你客气了,这互联网的记忆只有几天时间,这几天风头一过,能记得我的就没几个了。”
看见白笙谦逊有礼的样子,姚洪信不禁在心里感叹道:“年纪轻轻就取得如此成就,居然还没有一丝的骄傲之心,怪不得比其他人优秀。”
“你这就谦虚了,对了,你交给我们的歌我们都掌握的差不多了,可以开始了吧。”
白笙看向黎月芬,看见黎月芬点了点头,这才说道:“那就开始吧。”
随着一阵忙活,在白笙挑出了几个地方改进了一下之后,黎月芬很快就录完了一首歌。
就这样白笙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都在陪着黎月芬录歌,练歌。
随着两人接触的越来越多,二人的关系也是越来越好,现在还会经常在威信上聊天,有时候甚至会聊到很晚。
有时候黎月芬还会发一些她在大学时期的自拍照给白笙,白笙也会说一些关于自己的“创作历程”
期间两人一起出去吃过几次饭,两人也会开玩笑,嬉戏打闹。
两人之间一种莫名的感情在酝酿着,积压在心底的种子也慢慢发芽。
这几天白笙的日子可是过得悠闲,白天去公司陪黎月芬练歌,时不时的两人还会相互调戏对方,晚上就一起去吃饭,看电影。
随着两人关系越来越好,公司里的人也发现了异样,不过都没人敢在背后说什么,只是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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