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秦桧说啥哩?今夜咱们不是来为五郎捧场的吗?你这样临阵变卦,就不怕蔡公相打击报复么?”
众人你眼望我眼,都在为秦桧暗暗摇头。
而蔡鞗到底是蔡鞗,见秦桧掉转方向,去拍李重阳的马屁,面上的怨恨之色反倒渐渐淡了下来。
因为他对秦桧实在太了解了。
果然,秦桧对李重阳奉承了几句,突然小心提醒道:“李大官既有如此杰作,怎可不以墨宝留存,也好教我等传诵学习啊。”
按理,今夜汴梁诗会,众人所吟词作,都有专门的文笔小厮记录誊抄,根本不需要吟诵者自己书写。
但现在,秦桧却让李重阳留下墨宝。
其意,自然是要在书法上为难李重阳了。
他之所以有此念头,乃是那双如鹰如隼的眼睛早已观察到,李重阳的一双大手满是茧子和划痕,倒真像是个沙场老兵,而非执笔的文士。
说不得,他真就只是个在汴和打渔为生的渔夫,兴许只是偶然间在汴河上偷听到文人墨客的词作,因而冒着泼天的胆子到这里来招摇撞骗哩。
而那白净得过分的官家钦使,指不定也是个冒牌货。
片刻间,秦桧脑海中作了无数假设,对李重阳三人的身份,再次起了疑心。
不得不说,秦桧这提议,倒真让李重阳愣了下。
他前世虽然读到了高中,不算文盲,但字迹只能说是工整,更没用毛笔写过字。
至于什么书法啊繁体字啊,勉强认得已是不错了,哪会书写啊?
一时间,李重阳本来傲气十足的脸上,渐渐显出了丝丝难色。
秦桧极擅察颜观色,李重阳脸上不经意的神情变化早已落入他的眼底。
见此,秦桧面皮子抽了抽,再次对李重阳诚挚道:“怎么?李大官竟如此吝惜自己的墨宝么?要不,我与蔡五郎、王衙内先将自己的不堪之作誊抄一二,合我几人之作,换李大官一幅墨宝如何?”
其言其神,格外恳切,任何人听来,都好像没有拒绝的理由。
蔡鞗和王林这时也已明白了秦桧的用意,立时同声附和道:“对对对,我等愿合我几人所作,换李大官一幅墨宝。”
他们这几人,尤其是秦桧和蔡鞗,浸**法多年,早已是汴梁有名的书家。
随便写上几副字,虽然不至于一字千金,但也是不愁没人高价买去的。
以他们几人的地位和书法造诣,现在居然提议一起书写,从而换取李重阳的一副墨宝,那可是给了他天大的面子,任谁也没有拒绝的理由了。
说完,王林已迫不及待,几步行到画舫边沿负责抄录的文笔小厮案前。
挥挥衣袖,斥退了那恭敬肃立的小厮。
然后把长袖一挽,伸手拾起狼毫,在砚台里蘸了墨汁,提笔便在纯金兽纹作底的宣纸上书写起来。
抄录的,自然便是他先前所作的那首《巫山一段云》了。
虽然这王林胸无点墨,也无诗才,但一手行书倒写得似模像样,潇洒飘逸。
不敢说有大家之风,至少比李重阳前世的字好了太多。
王林写完,秦桧翘起大拇指赞了声好,然后也挽袖提笔,在另一张宣纸上挥毫泼墨,自然是将他那首《江城子·春.色》抄录了下来。
比起王林潇洒飘逸的行书,秦桧用的是篆体。
齐整工稳,用笔舒展,结构峻拔,颇有书法大家黄庭坚的遗风。
即便李重阳不通书法,见到秦桧这字迹,也不由暗赞一声妙哉。
在历史上,秦桧在书法一道上,也的确有所成就,只是因为污名太盛,因而无人提及罢了。
秦桧挥毫写完,满场众人,无不高声赞叹。
就连官家钦使赵金见了,都连连点头。
秦桧听到众人赞叹,哪敢托大,打了个哈哈,几步行到蔡鞗跟前,才笑着道:“比起书法一道,桧与五郎,实乃小巫见大巫也。五郎得蔡公相亲授,浸**法多年,俨然已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了。现而今,更与郓王并称大宋书法双杰。今日有幸得见五郎提笔,实乃三生有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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