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真是变态了,要不是我知道你是他的女朋友,我会认为他是同性恋的。”
在一个满是梅树和各类花草的园林里,林一菲围着一个正在修剪枝叶的女孩儿絮叨,很显然,她还在为昨天的事情耿耿于怀。
女孩停下手里的修剪刀,笑了。她长长的睫毛翘起来,像两只起舞的灵动的蝴蝶。
“我想你哥那样做应该是有他的道理的,他不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
“什么原则,他就是离不开那个丑老,没有那个丑老我看他连一个修厕所的决定都做不了。”
“是吗。你哥这么不堪吗?”女孩儿状似玩笑似的冲着林一菲眨了一下眼。
“当然!”林一菲感觉不把林峰的糗事说出来,就不足以疏解自己被训斥和威胁所带来的郁闷。反正女孩儿也不会告状,反正林峰也不敢惹这个女孩儿。
“你不知道,想当年成立那个精神病医院,就是老丑给我哥的安排。你能相信吗?那时候老丑还在千里之外,他还没有出现,他只是在邮箱里给我哥发了个邮件。我哥二话不说就拿出几千万资金改建了给那家神经病院。你能想到?他那么懒散的一个人,那段时间竟然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更让想不到的是,他把自己安排得这么忙碌,只是为了每周能腾出两天去到那家医院。做什么心理疏导,上什么课,要不就是义工或者慈善……我也是不懂了,他又不是心理学专家,能给一群神经病疏导什么?”
“其实,你哥心理学还是可以的……”
“姐,姐……你的这句话如果让我哥听见,他能高兴得疯掉。他的心思你应该是最清楚的吧。其实,他最会玩醉翁之意不在酒那一套。”
醉翁之意……女孩儿一怔,紧接着岔开话题。
“你哥哥能这么信任那位丑老,可能他是真有本事……
“ 什么丑老,就是一个又老又丑的还偷走我的订婚戒指的老丑,”。
“好,好,老丑,老丑……偷走你的戒指?就是前几天小哲给你买的订婚戒指?”女孩儿抬起头眼底掠过一丝诧异。
“嗯,就是那一枚戒指,那可是小哲陪我转遍了整西a市才买到的戒指。花了小哲两年的薪水......”
“那你怎么知道是他偷走的,也许是你放到什么地方忘记了,也说不定.......
林一菲撅起了嘴,一副期期艾艾的样子:“要是忘记了也就算了,我也不会这么生气了。关键是……我办公室里的录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是他,就是这个丑陋的瘸子,试问我们这里除了这个老丑还有其他瘸子?并且还能随便出入我们的大厦,能随便进入我们的办公区域?能这么大胆这么肆无忌惮地从我的办公桌里拿东西?每一层都有监控,每一层都有保安,难不成他们都是摆设,都是瞎子。”
“这样啊,那你哥看过录像吗?”
“当然看过,他还叫我不要告诉任何人,否则后果自负......”说到后果自负。林一菲又气恼的嘟起嘴。
“这样的话,听上去是有些奇怪的。”
“何止有些,简直就是奇怪透顶,奇怪到岂有此理。”
“好了好了,我让小哲再给你买一个好了,放心,我会给小哲钱的,不会去动你们的钱的。”
“姐,你知道,不是钱的事......是我哥跟老丑……”
“我知道,不过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和做派,你哥那样做也许真的有他的原因,我们每个人都没有权利去干涉别人的决定,是不是?”
“可是......
“不要再说你的可是吧。我的宝贝弟弟可要等着急了。去吧去吧,有什么问题都去告诉他吧,他长大了,该替心爱的女孩儿分担忧愁。让他去倾听你的可是吧。”女孩儿用手背拨了一下林一菲的肩,示意云哲就在不远处的二层小楼里面。
林一菲害羞了,她像一个燕子一样穿过梅林,消失在幽静别致的楼房里。
云哲,对,云哲。林一菲的男朋友就是云哲,八年时间,他已经从一个不谐世事的小男孩成长成一个英俊异常的小伙子。有人也许会问,他不是病了吗?是的,他曾经病了,并且病的不轻。但是他遇上了贵人,他的贵人就是林峰,就在八年前,林峰因为老丑的建议改建成了那家的精神病院。他不但免去了云哲全部的费用,还在全国搜寻精神疾病方面的专家,为云哲制定治疗方案。一年后,云哲出院了,除了对那一段记忆完全丧失外其实那是他在内心深处对那一件往事的的一种逃避,一种排斥,他的大脑在不自觉中选择了忘记。其实那样对他也好,有利于他恢复健康,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就当他的生命中没有那一段往事。事实证明没有那一段记忆,他的生活很健康,很快乐 也很充实,他被招进峰兴集团,成了一部门主管。
也就是在峰兴集团的一次聚会上,林一菲看到了云哲,她为云哲英俊的外表,翩翩的风度所沉迷。于是她开始追求云哲,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几次交集下来,他们发展成了朋友、恋人。
就在云哲住院诊治的同一时期,林峰对在医院做清洁的云梦展开攻势。他很热情,也很紧张地向云梦表达自己的情愫。云梦心如止水,波澜不惊。
他不死心,他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这样,他差不多坚持了一年。因为依赖肖剑,他无意间把他的爱而不得通过qq透露给肖剑。然后,肖剑以老丑的样子出现。
林峰忽然一切了然。了然为什么自己明明在名扬学校见到的云梦,老师集合时,云梦却没有出现。为什么云哲出事了,他肖剑就让他以最快的速度建一所精神病医院。为什么云梦会出现在这里,而他给外界的信息却一直是平安,康健,幸福美满。
那一天他开车直驱到老丑的门前,他盯着老丑,一再地追问,为什么要他在那里建一座神经病院,为什么要让他去做义工,明知道他喜欢那样的女孩,还要将自己心爱的女孩儿放到他的面前。
那一天老丑的眼像死灰一样的暗,那里面的痛,那里面的苦,那里面的不舍那样明晰而真切地显现在他的面前,那眼里的泪掺着痛彻心扉生生地将那一份痴情裸露在他的面前。那哽咽,那变声的沙哑硬如同撕裂:“我再也给不起她爱情,替我娶她,替我爱她。”
林峰呆了,傻了,他忽然知道老丑的爱有多深多重,他也知道真正的肖剑已经随着那火毁灭了,作为老丑确实承受不起了。
许久之后,他离开时,对老丑说:“你知道我从不相信一见钟情,但我相信情有独钟,一多年前我去你的学校找你时,我就见过她,以前他是你的所爱,我不敢非分,但既然你放弃了,我相信她会是我要相守一生的女孩儿。”。从那一天开始,一有时间,他便长时间驻扎在那家医院,而公司的事情都交由老丑一手承担。
他本想将云梦招到他的集团里,也好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可是他不能,他也不敢,因为,他看得出云梦极其敏感,稍有的亲近都会让她据人于强里之外。他的感情告诉他,他想现在就拥有她。但是,理智又提醒他,不可以急,要慢慢来,要想得到这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就要慢慢来。而这一慢又是六年,六年来他没有牵过她的手,没有吻过她,没有一次过格的要求。他像苦行僧一样,苦苦地等着她,等她思考她是否做他的女朋友。她拒绝,他在等,她依旧拒绝,他还是等。在这当中,他把云哲招进公司,让云哲看到他的痴情,他的苦。直到云哲也招架不住了,开始,一次又一次地帮着林峰敲边鼓。云梦必然地跟着云哲到了这里来,她在山间开辟了一片荒地,种上各种花卉、绿植、梅林,开了一家卖花卉的网店,一有空,林峰就过来帮忙,久而久之云淡风轻。
最后,林峰感觉到云梦没有原来那么排斥自己了,他感觉时机成熟了 。在一次聚会上,他上演了既古老又感人的一幕。他跪在她面前,求她做他的女朋友。所有人一起起哄,把云梦围在当中。那种氛围当真是惊天地,泣鬼神。他畅诉衷肠,娓娓而诉。云梦没有拒绝,也没有点头,她只是喝酒,只是一杯一杯不停地喝酒。她醉了,醉倒在林峰家的酒店,林峰守了她一夜。第二天,他告诉云梦,她在醉酒时一直喊着一个名字。他对她说,他知道云梦的心里有一个人,但是他不在乎,他会等,他会一直等到云梦把他放进心里去。
也许从那一刻,云梦开始不再直接的拒绝林峰,也开始应林峰的邀请偶尔的约会一次。但是,她却本能的拒绝一切身体的接触。她不是决定和他交往吗?为什么还会拒绝,还会排斥?七年了,某些事也该淡忘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一切都会有新的开始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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