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逢秋月,日薄西山,染红了半边天。
今日是七夕,天色还尚早,盛京的各大街小巷却满是喜庆的味道。
一年一次的良道吉日,不少男子会在今日娶妻,不少女子也会在今日出嫁。
这不,乔绾绾刚参加了小舅舅的喜事。
她手里拿着一条腰带晃来晃去,百般聊赖的走在大街上。
在北川有个习俗,七夕之日,女子可赠腰带,男子可赠玉佩给异性来表达自己的心意。
乔绾绾的腰带和其他女子的腰带不一样,她在墨色腰带的最前段绣了一只慵懒的小白猫。
别人不知道,但香玲可是知道—
这腰带,是小姐十三岁时做的,到现在也快三年了。
可这三年了,隔壁家的李小姐和王小姐都已出嫁了,而自家小姐连这腰带都还没送出去呢!
这可看的香玲着急了!
香玲苦着一张包子脸,眉头皱着,“小姐,您这腰带都做了三年了,要不今年的七夕您给送出去吧?”
闻言乔绾绾扫了眼香玲,挑眉道,“怎么,你有人选了?”
可不是嘛,香玲早就有人选了,就等着自家小姐开口了呢。
“小姐,奴婢觉得温世子就不错,您和他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温世子待您是极好的!”
香玲说的温世子叫温辰若。
北川有三公子,皇商乔府乔北暮,将军府温辰若,废太子纪君灏。
别说北川,提起这三人,乃至天下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吧。
乔绾绾鼓着腮子,似乎是若有所思,然后伸出一只食指在香玲面前摇了摇,“摁,他不行。”
“不行?为什么不行呀?”香玲百思不得其解,她觉得温世子是极好的,最适合小姐了。
乔绾绾说,“兔子不吃窝边草。”
香玲的包子脸:囧
她无奈的劝到,口气还很急,“小姐,您不吃窝边草都要被卫家小姐给吃了…”
乔绾绾笑道,“那就让她吃,管饱。”
香玲:“……”
“汪—”
原本嬉笑的主仆两,突然被一只大白狗挡住了去路。
大白狗通体雪白,毛发随着吹来的清风细细飘动,体型看着是极其壮硕,比街道那些玩耍的小孩都要高大许多,它坐立在路中间,歪着脑袋,鼓着黑溜溜的眼珠子盯着乔绾绾一眨不眨的。
香玲看着大白狗石化了三秒,然后紧张的说,“小…小姐,狗!好凶悍的狗!”
乔绾绾也立刻惊呼道,“是呀!香玲好白好可爱的狗啊!”
香玲:“……?!”
小姐,白倒是挺白,但您老哪只眼睛看到它可爱了啊!
大白狗飞奔了过来,吓得两边的路人赶紧抱着孩子让了道,个个都是惊心动魄,避而远之。
香玲吓的拉着乔绾绾就想跑,但奈何乔绾绾却不为所动。
大白狗的目标很明确,就是乔绾绾。
整只狗跑到乔绾绾面前激动的不得了,它伸出舌头舔着乔绾绾的手背,尾巴不停的摇摆,看样子像是终于和失散多年的主人相逢了似的。
香玲原本担心的不得了,可突然一下,画风就变了……
乔绾绾伸手揉了揉大白狗的毛发,大白狗浑身上下没有一丝杂毛,毛发顺畅,柔软,可见平日里是有人精心照料的。
可怎么看,这大白狗都有点眼熟呢?
有点像老熟人,哦,不对,是老熟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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