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山里闷了近十天的一行人,终于走出了大山,来到了官道上。
张旭实在无法衡量这次的得失。
也许亏了,也许赚了,谁知道呢……
“不行了,歇会儿!”
上山又下山的老王体力实在是跟不上,找了棵树坐了下来。
“那就休息一下吧。”
张旭倒是还能走,但这一整队的老弱病残是真走不动了。
尤其是背着帐篷的金工,别看体型大,体力却差得很。
说起他后背上的帐篷……是在小菜花家里的床底下找到的。
问小黄这帐篷是哪里来的,小黄也不说,只是哼哼两声扭头就走。
“看来得早点儿给它吃药了。”
张旭下定决心,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给小黄塞颗药!
“来,喝点水!”张旭递给王芊雅水袋。
这不仅仅是目前暂定的“未来媳妇”,更是未来用以对付万古大僵的有力武器!
王芊雅接过水袋,抿了一小口。
张旭主动将水袋接了回来,挂在腰间。
“不行了,等下进城第一件事就是得找个饭馆,好好吃一顿!”唐子礼富家公子哥的富贵病又犯了,但是却没人会多说什么。
因为所有人都想去饭馆大吃一顿……
“小唐啊,我愿称你为自动提款机!”
唐子礼:“???”
老王大有深意地看了张旭一眼,没有多说什么。
一旁,金工已经打起了呼噜,从躺下到入睡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所谓没心没肺活得开心长久属实没错!
两刻钟后,张旭拍醒金工,一行人重新上路。
进入城区的那一刻,唐子礼瞬间来了股干劲儿,走到队伍前方领路,往记忆中饭馆的位置冲去。
张旭一把抱起脚上起泡的王芊雅,一路小跑跟了上去。
老王、金工和唐子礼三个难兄难弟并排,仿佛谁先超前谁是狗。
小黄则显得轻松多了,伸着舌头跑在前面,偶尔回头看两眼,晃晃屁股。
终于,他们来到了一家饭馆前,作势就往里冲。
店小二见这一行人鞋子上全是湿泥,衣服也有些破烂,蓬头垢面,顿时拦下了他们。
唐子礼二话不说摔了十张银票上去,也看多大的面额,直接就说包场。
店小二拿下银票看了看,全是一千两,浑身颤抖着喊来了掌柜。
“客官来点儿什么……”掌柜赔着笑脸还没说完,便见这几人中掏钱的那位大手一挥,“好酒好菜,往多了上!!!”
很快,两大桌子菜摆在了一行人面前,有酒有肉。
酒只有老王和金工喝,而那些个菜……一行人撒开了欢,像是乞丐进了自助,抓起烧鸡便啃。
形象?
去他妈的!
那种耽误吃完的玩意儿要它干啥?
一行人短短半刻钟便干掉了两桌饭菜。
正好,又有新的菜上来了!
众人风卷残云般干掉了新上的饭菜后,才算吃了个差不多。
“好饱,好想就这么睡一觉……”
唐子礼靠着椅背,仰着脑袋。
“是啊,好想睡一觉……呼~呼~”金工直接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
老王也打了个呵欠,趴在桌上睡得深沉。
“小唐,小雅,睡吧。”张旭朝二人微微一笑。
“啊?”
“睡吧……”
“可我不困……”王芊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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