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极湖的一旁,恨金带着一把琴坐下,他想教水醉碗唱曲。
恨金是非常擅长唱曲的,在国都的时候,撞星总是喜欢把恨金从府邸中叫过来为自己献唱。
“我先唱,你跟着我的调子,看看能不能哼唱,好吗?”恨金说道。
在落日的余晖下,草地都变成了紫色,映衬着恨金的脸,让水醉碗不禁入迷了,今日的恨金穿的很厚,披上了一件白狐裘,风吹过来,狐裘上就像波浪一样来回摆动。
恨金修长的双手抚动琴弦,吟唱着淡雅的曲调,水醉碗听不懂其中的词,但也认真听着,仿佛进入了一场极美的梦境。
到了水醉碗接上的时候,恨金惊呆了,他见过国都那么多歌舞伎,却从来听到过如此独特的嗓音,虽然只是简陋的歌词,但是她的嗓音,与当年的狐族王后有些相似。可只是嗓音相似,应该是巧合。
“小水,今天就到这里吧,已经有些晚了。对了,我忘记问你了,当时讹兽把你带到树林里,讹兽是一种脾气古怪的兽,有没有伤对你施什么法,你告诉我,我想办法为你破解。”
“没给我施法,不过他真的挺好玩的,他还给了我他以前戴的镯子。”
“那镯子......在哪里?”恨金问道。
“他封在我的体内了,说是给我的礼物,对了,大人,有一个问题,我想要问您。”水醉碗回答:“大人,您喜欢......我吗?”
“喜欢啊,我怎么能不喜欢小水。“恨金温柔地说道,可他的眉头却皱了起来,过了好久,他才开口说道:”那个金镯,我有所耳闻,好像封于人体内,问别人一个你特别想知道的问题,如果对方回答的是真话就会在封印的部位产生暖流。”
他站了起来,看着水醉碗:“小水,你刚刚感应到什么了吗?”
是的,水醉碗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了那股暖流,她呆呆地点了点头,然后便从恨金身边逃走了。
“我是真的爱上小水了吗?”恨金呆呆地坐在原地,天上下起了微微的细雨,冬雨让人觉得分外寒冷,可他却认真回想着以前的一点一滴。
他第一次来到墨泊镇,是因为反对撞星。
这个在人们心中的残暴国王,是他同父同母的亲哥哥,无论撞星对其他人的生死不在乎,可是对自己的亲弟弟还是在乎些的。恨金被断定活不过五年,因此,撞星想让弟弟用续命宠续命,可恨金不听,反而当堂批判撞星的续命宠制度。撞星盛怒之下,将恨金逐出国都。
他拖着病弱的身躯来到墨泊镇,人们全都涌出来看他,就像看什么稀奇的物件,而远处角落里那个穿着破旧,一直低着头的女孩,眼里却是慢慢的羡艳,和其他女子的倾慕完全不同。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对一个病弱的外乡人感到羡慕呢。
原来,她便是自己王兄一手缔造出的续命宠。
她虽然不爱讲话,可她却很善良,恨金总觉得她身上潜藏着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在国都那些花枝招展,一心想嫁入王室的女孩里,恨金没有丝毫动心。
只是水醉碗,让他陷入困境。
就像是悬崖上一株卑微的药草,摘了并不赏心悦目,可是摘了就能治疗顽疾。
“国王要召清允进宫了。”苏品脱说道:“您不回国都请求国王收回成命?”
恨金笑了笑:“我说过我不喜欢清允,我只是把她当做妹妹,虽然王兄已有三宫六院,但清允姿色卓越,定能宠冠六宫。”
此时的苏清允正一哭二闹三上吊,她的心,自从恨金来到墨泊镇的那一刻,就不在她那里了。
“清允,你以前不是一定要嫁给国王,想当王后的吗?”苏之瞬说道。
“可我现在不想当什么王后了,就算是去了,我也根本当不了王后,我只想嫁给恨金哥哥。”
“只要国王下了懿旨,你不去,我们整个墨泊镇都会性命不保,你嫁给恨金,和嫁给国王,以后的日子是差不多的,都要一辈子待在王宫里,王宫里是不谈爱情的。”
“这是什么意思?恨金哥哥和王宫有什么关系?”
“他不是什么普通人,他是那个唯一的王爷啊,只是被撞星逐出国都后,被夺了名字,改名为恨金,来到我们这墨泊镇......”
苏清允回想起父亲对恨金的态度,突然明白了,若不是显赫的贵族,父亲又怎能将墨泊镇最好的房间与他用。
撞星为了当上国王杀死了除了恨金以外的所有兄弟姐妹,继位第一天便活埋了前朝所有反对过他的大臣,将父王以前的嫔妃一律赐予白绫。
他早已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魔鬼。
苏清允流着眼泪,抚摸着撞星送来的嫁衣,从这一刻起,她再也不能做一个小孩子了。本来她想拉着恨金一起私奔,可这时的她在短短几句话之后,完全失去了从前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现在的她,只有对撞星这样一个暴君的恐惧。
“从现在开始,我,苏清允,要在国都好好地活下去,我绝对不能输。”她暗暗地说道
自从发现恨金喜欢自己以后,水醉碗便刻意躲着恨金。
恨金觉得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挤压一样,看到水醉碗的时候,总盯着她的眼睛,想着哪怕是她偷偷撇自己一眼也好,这样也能证明水醉碗心里也时时刻刻想着他。
可是水醉碗没有,她就仿佛没有了生命一般,一直埋头干着苦工。
恨金发现她的手都磨破了,他紧紧攥着一小瓶药,却塞给了英人婆婆。
“婆婆,我看今天他们做工,手都磨破了,您能不能等会吃饭的时候让他们都涂一涂。”恨金说道。
英人婆婆点点头,把药装进口袋里,问道:“怎么最近不见大人和小水说过话啊,以前你们见了面还是会说几句,你们怎么了?”
恨金摇了摇头:“没事,我们和以前没什么两样啊,还有,我想问问您,您见多识广,就是......您有曾见过狐族吗?”
“狐族不是早就被国王灭族了吗?我虽然年纪是大了,但是一直在这个地方日复一日地工作,当然未曾见过,不过大人还是不要再四处问了,免得惹来祸端。”英人婆婆回答道。
“是怕撞星吗?”恨金神情严肃起来,眼睛变得微红。
“哎呦,大人,不能直呼国王名讳啊,让别人听见了,我们可都见不到明天的太阳啊。”
恨金转身看向后面悬挂的撞星的巨大画像,手不停颤抖着,眼睛也变得更红了,但并不是因为恐惧。
画像里的撞星一身猩红衣袍,还是十六七岁的样子,可他已经三十多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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