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在翻涌怒号,秋风在呼啸嘶吼,雨水淅淅沥沥打在他脸上。
被井盖压着的少年,嘴边还残留有一丝血迹。
少年皮肤白皙,留着板栗色碎发,剑眉,高挺的鼻梁,1米87的身高,一只脚上的鞋已经不见只剩灰色袜子露在外面,另一只脚上穿着aj。
他的眼皮连带着长睫毛抖动个不停,嘴唇一开一合,他轻轻喃道:“水,给我水。”雨水遂顺了他的意,滑进了他的喉咙。
他使劲想要睁开眼,然而眼皮就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当光芒洒到他的眼底时,他已经精疲力竭,随之而来的是全身的疼痛把他包围。
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雨停了,他再次醒来,身体不再疼痛,兴许是麻木了。
“这,这里是?”入目的是萧瑟破败城市之地,方圆十里的钢筋水泥被毁坏殆尽,风沙漫天,尘土飞扬。
“真的假的,我不会做梦吧?”他下意识地掐了自己的大腿一把,“嘶”他倒吸一口凉皮,噢,不,是凉气,算是默认了他来到了一处古怪的地方。
他,丰云,自诩钢琴游戏玩家,更是一个q扑街写手,尤其钟爱于写穿越重生仙侠文,虽然没几个读者看他写的,但他的心态依旧很好,拿着每个月的全勤稿费,立马就去游戏里氪金了。
在剑网三买外观,买买买给g胖sea送钱,送送送上菲特狗购石头,抽抽抽。
室友阿武每次都鄙视地看着他码字,“写不如养猪,俺父亲在龙民村办了个养猪场,可赚钱了。”
可是他依然坚持了他的写书梦想,万一哪一天他就火了呢?
“有600块钱总比没有来得好。”这句话都快成了他的口头禅。
丰云自己也是个老书虫了,一次,他实在是卡文卡得慌,便随意找了本其他类型的书籍来消遣,他祈求那本能带给他灵感。
他随意点开一本末日无限流的,名字叫末日之任我逍遥游,光是看到书名字就很潇洒有木有,还有点种田文的既视感有木有,可惜,他打开那本书之后,就被雷得外焦里嫩。
书里的配角叫丰云,对,跟他同名同姓,原谅他一时兴起不自觉地代入了进去,不得不说这本文笔真不错,他很快便进入了状态。
男配丰云,水系异能,有个怪癖爱翘兰花指,末日前妄图抢主角的女朋友,末日后,又妄图抢主角的金手指,各种卧薪尝胆。
一开始,丰云以为这个情节是要把男配写成大bss的节奏,结果,男配在书的前两百章就死了,死于下药菊花残,在那本书里,主角涂浪发现了男配对他的背叛,他恼羞成怒,一气之下就这样了
丰云不忍直视,他反复确定自己看得是q末日升级打怪主角爽文收小弟然后走上人生巅峰文,而不是扭曲耽美文。
作者,赔钱!你还我三观来,他,他可是全订了啊!现在读不下去了要闹哪样!
于是他边吃着室友阿武给他带回来的烤面筋,边洋洋洒洒写了千字长评,并给那本书打了个一星评价,评论期间还被莫名其妙弹出来的养鲲游戏的页游封面吸引,他点击了一下,结果发现里面根本没有鲲!骗人,比贪玩蓝月还不如的渣渣页游!
然后就老老实实去睡觉了。
醒来时,本该还在寝室的他,却是在这里这个荒凉无比气氛还有些诡异恐怖的地方,而且他还被井盖死死压住了肚子和腿,此刻他双手绵软无力,根本推都推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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