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议已定,秦牧随即身形一闪,已经朝对方直冲过去,
脚下踩着的是“魅影步”的轻功步法,
可惜没有功力支持,这也没多大用,
让对方很是怀疑,这脚步看去像是华夏的“功夫”?
你他么的不是米国人吗?从哪儿学来的这一套啊!
但也没啥欣赏的,只是有些嘲讽,这能有什么用?
秦牧可没在意他们的嘲讽,
整个人已经直冲到那个拿手枪的队长面前。
完全不理会对方的怒骂与喝止,
同时已经伸手去夺枪了,这可让对方很是不解,
我的枪口正指着你的脑袋啊!
他手的是二十二世纪的大威力军用手枪,
相比起百年前的各种世界名枪,威力更加强大,
只要一开枪,岂不把会把汤姆的脑袋打的稀碎!
他们哪里知道,这就是秦牧的目的之一。
这一枪真的开了,反正秦牧就撤了,
稀碎的脑袋给迈克尔这个天材也查不出问题的,
队长若不开枪,那秦牧真的会努力抢枪的,
枪抢到手,既可以用来射杀他们,
也可以抵着自己的脑袋,不,抵着汤姆的脑袋来一枪。
是的,对方的枪是关键,问题在于人的脑袋是很硬的,
秦牧就算再怎么坚忍,下手再怎么果决,
除此之外也找不到好办法立即破坏这个脑子。
之前虽然杀掉过一个守卫,
但在这个制度与监测都极为严密的地方,
汤姆这个科学家身是不可以有武器的,
有了就极有可能被各种人工或仪器检查发现,
所以他哪怕有机会也不能把武器拿着带在身,
早没准备现在会遇到这样的事,只好设法抢或是被对方爆头了。
无论如何,在没有办法的时候,这也是种最大限度的止损办法。
所以秦牧的动作坚决果断,就没半丝犹豫。
你要么开枪,要么被我抢枪,
甚至于秦牧都不需要一定能把枪抢到自己手里,
只要在对方的枪抵在自己脑袋的时候握到对方的手,
手指穿入对方的扳机护圈,一用力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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