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格这三天来只吃了两样东西,一样是狄格抓来的一只棕色兔子,狄格用尖锐的哥布林指甲剥掉兔子皮毛以后就直接生吃,另一样食物则是狄格捡到的,那是一头被不知名生物吃剩下的一头小鹿,对嗟来之食狄格也不客气,为了填饱肚子,死尸也没什么大不了,依旧俯下身子,大快朵颐。
心理素质较强的人表现在对于新环境有较高的适应力,狄格就是这样的哥布林,他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开始踏实做事,踏实做哥布林。
这具身体比起人类更加耐寒,虽然白天温度不低,但始终存在昼夜温差的,但即使在夜晚,狄格不穿衣服也不会感到寒冷。
狄格已经迷了路,在森林里瞎转,他琢磨着,要是不遇到几个人的话,自己怕不是要在森林里当野生哥布林了。
不过狄格转念一想,遇到人的话反而不是更加危险吗?因为现在自己是一只哥布林,说不定随便一个冒险家就把自己秒了。
狄格琢磨着,如果自己说一些讨好服软的话,说不定能和冒险家大人成为朋友呢?狄格发出咯咯咯的卑劣笑声,暗叹自己真他吗是个天才。
现在的狄格还不知道,他就相当于网络游戏中的红名,过街老鼠一般,只要是个人都想过来砍几下那种。
正当狄格这样思考着的时候,他终于偶遇到了憧憬已久的冒险家大人。
狄格下意识的攒紧了从之前的哥布林尸堆里捡来的一个榔头,这个榔头制作很粗糙,就是一根木棒上套着个篮球大小的劣质黑铁,有差不多二十多斤重,不过粗糙的工艺并不影响它成为杀人利器,一榔头抡下去,就算是铁打的脑袋,也要砸出一个凹陷来。
“伊森,听说前几天刚刚有军队来这里剿灭了一个大型的哥布林部落,我们会不会遇到哥布林啊?那样龌蹉的东西……我……我……到时你一定要保护我。”
一位穿着蓝色法师袍,腰间挂着几张羊皮卷轴的金发少女嘟哝着,湛蓝的眼睛里写满了害怕,无论是谁,一旦想到那种肮脏丑陋浑身长满疙瘩的丑物会来侵犯自己,都会感到一阵恶寒。
“哈哈,不就是哥布林吗?你太小题大做了了,如今哥布林都快绝种了,再说以你的实力,对付几十个哥布林不成问题吧?”
名为伊森的男人穿着一身钢铁所制的盔甲,武装到全身,只露出眼睛上的一条缝,盔甲的制式像是地球上欧洲的米兰盔甲一样,贴身、优美、造型漂亮,在太阳的照射下,银白色的精致钢铁泛出好看的光泽,显然他对这幅盔甲极为喜爱,保养得很不错。
狄格听到两人的动静,悄悄躲到了一颗树后,屏气凝神着,他丑陋的脸上写满了狂怒,满是烂癣的绿色脸颊上全是褶子,牙齿咬合肌在微微颤抖,关于这对男女的措辞,狄格陷入了暴怒状态。
这些人的语言不属于地球上任何一种,但狄格能听懂他们在说什么,想必是那个女人在亲吻自己的时候,改造了自己的脑子,让自己直接学会了这个大陆的语言。
不过狄格现在并不关心这个,而是这一对狗男女似乎对哥布林意见很大啊魂淡!
“龌蹉?咯咯咯……”
“下贱的母猪,还保持着昆虫一样的择偶方式,甲壳鲜艳的昆虫才会让你发情吗?”
狄格气结,要知道,原先在地球上,狄格是那种一等一的美男子,什么也不做就会吸引来一大群女人那种。而狄格想要泡到一个女人也很简单,首先是什么话也不说,等气氛到了最尴尬的时候,狄格只需要问一句,要不要那个?一切都会水到渠成。
没错,要不要那个,这就是高颜值带来的好处。
之所以有人追女孩只需要一周,有人则需要半年亦或是更久,这就是关键所在,人类并没有进化到多么高等,依旧保持着来自远古的生物习性。
狄格当然是明白这些的,只是这前后所带来的落差感,让狄格有些抓狂。
狄格此时还不明白对方有多少人,不敢贸然出手,如果只有那一对男女的话,他已经提着榔头过去砸人了,狄格从来就不懂什么叫做隐忍,如果不能随时有效的反击,所有的宽容都是懦弱。
狄格气得牙齿打颤,胸腔剧烈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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