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昭阳唐家(1 / 1)思恒彦真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没有了 目录 下一章

晋州,北疆大乾王朝九州之一,四大紫府家族统治者这片沃土。

昭阳唐家,一千八百年前其开山老祖宗唐彦真,在剑阁的收徒大会中,被检测出火属性的单一天灵根,立马就被剑阁金丹巅峰之境的大长老南宫夜收为亲传弟子,一时风头无量。

彦真老祖也不负众望,十岁练气,十九便达到练气九层,二十一筑基,八十一铸就紫府,有望在一百六十岁前炼成金丹,享寿千载。

若是真以如此年龄成就金丹,那么便是那元婴之境也是有望一堪。

可能是天妒英才,在剑阁与其他六大门派共同掌握的化神秘境中,彦真老祖为了让其师尊南宫夜延寿,一窥元婴大道,在夺取延寿果的过程中,被守护灵果的妖兽金睛火猿伤了本源,从此再怎么修炼,也只能达到紫府巅峰,无望金丹。

好在彦真老祖生性豁达,知晓自己金丹无望,便把精力放在了修仙百艺的炼丹和傀儡二道之上,或许彦真老祖真乃天生奇才,在此二道上居然都达到了四阶之境,令人佩服。

一次游历北疆的过程中,彦真老祖在这期间游戏人生,体味人世百态。游至晋州昭阳山时,发现了三阶灵树筑基果树,古外今来,好的灵药灵果必有妖兽守护,彦真老祖仔细查探,果然发现了一只三阶下品的炎雀隐匿在其上。

为了夺取这一灵树,彦真老祖便打算杀了炎雀夺取此物。在彦真老祖紫府巅峰的修为下,区区三阶下品妖兽自然无法抵挡。

正打算灭杀它时,炎雀人性化地匍匐在地,不断磕头求饶,彦真老祖感到奇怪,一血脉下等的炎雀怎有如此灵性,收下它也可,便签订了主仆契约。

签订契约之后,彦真老祖通过与炎雀沟通,得知其血脉已经有一部分返祖朱雀一脉。现下想道:“原来如此,怪不得会有这么高的灵性。”

彦真老祖此次游历有感,自己已经无望金丹,筑基果树结下的筑基果是炼制筑基丹的主药,且若是不练成筑基丹,直接服用此灵果,也会增加三层的筑基几率。

不如便以此山为根基,创下一修仙家族,这颗果树可以保证家族筑基不断,不必担忧家族传承断绝,炎雀正好做一镇族灵兽。

再者也是希望自己的后人中有人可以超过自己一瞻更高的修道之境,了却自己的遗憾。

便立马回山,向自己的师尊鼎明了此事。

南宫长老知晓此事的原委后,即刻便同意了。

想来之前自己的徒弟为取得延寿果伤了本源,使他得以延寿三个甲子,有望冲击元婴之境,南宫夜甚是感动。

如今对于自己这位弟子的请求自是应允,便对自己的徒弟许诺道:

“只要老夫在世,便会一直庇护你的家族。

如今筑基之物你已不缺,那么师尊便允诺你,只要你家族中有人冲击紫府,那么老夫可以做主,保证其有权利购得铸就紫府的灵物。

你也知晓,门内不许筑基果这种关键灵物流落于附属家族之中,但鉴于你为门派做的贡献,于老夫也是有恩,加之这也是你自己的机缘,这颗筑基果树老夫便做主准其成为你们家族的镇族灵物,算是老夫对你的些许补偿吧。”

由此,彦真老祖便在昭阳山开创了唐氏一族。

请来门内师兄布下四阶下品阵法——四象锁灵阵,传下一到四阶完整的炼丹和制傀之术,一门金丹功法,五门紫府功法,筑基功法不计。

留下唐氏族谱:彦仲邦再文,大登荣汝思,才添福寿永,朝胜子世兴,光先承作述,裕嗣后琼英。

一千余年过去了,彦真老祖早已在一千四百年前坐化,唐氏一族在千年的起伏中,昌盛过,也衰败过。

但好在南宫老祖服用延寿果后,在足够的寿元保证下,冲击元婴成功,得以再增两千载岁月。

在南宫老祖的照拂下,这些年即便遇上大危机,南宫老祖念在当年的情分上帮衬着,唐家也无甚灭族危机,反倒是在几次危机过后,家族吸取教训,愈加昌盛。

现如今,唐家已经传至第九代,现任族长唐汝南,唐荣清之子,行七,火金双灵根,筑基九层,有望紫府。

族内有三位紫府老祖,十八位筑基真人,几百位练气修士,数十万凡人附庸。

唐家所处的昭阳山,原先是一条三阶上品灵脉,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在历代唐家老祖的努力下,已经成功进阶为四阶下品灵脉。足以供给一位金丹老祖修炼,当然唐家差的就是一位金丹老祖。

在四阶下品大阵的守护下,即便是金丹修士来袭唐家也可一斗。

且因为彦真老祖传下的炼丹术以及制傀术,再加上彦真老祖火系天灵根的影响,家族的修士大多拥有火灵根,所以唐氏一族以炼丹和制傀闻名,掌控着晋州这两方面的命脉,对周围几州颇有影响。

唐氏一族达到了立族以来的巅峰,在晋州四大紫府家族中稳居首位,直接附属于北疆七大元婴门派之一剑阁之下。

因此,即便是在整个北疆昭阳唐氏也是小有名气。

修士修炼分为:

练气(120载)

筑基(240载)

紫府(500载)

金丹(1000载)

元婴(3000载)

化神(9000载)

六大境界每个境界分为九层,修士达到化神九层,度过天劫便可飞升上界,得道成仙。

丹药,灵器,功法,符箓,阵法,傀儡,妖兽都分为六阶三品三品:上中下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没有了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