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夜未央。
张云闲本来觉得,自己的速度和力量,在这个世界上估计不可能有对手,这是基于他以往二十二年的人生经验。
可是面对明月,他终于想明白一件事:自己以往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怕是极其有限的,太多神奇的人和事,之前别说见过,怕是连想都想不到。
明月的速度和力量,即使比不上自己,也绝对相差不多,这是张云闲和他短短一个照面,得出的结论。
不能跟他硬耗,张云闲心头急转,暗下决心。
首先不知道他们的来历,不明白他们要带自己走,究竟是处于什么目的,张云闲从小无父无母,早已养成凡事必须掌控在自己手中才安心的习惯,被别人蒙在鼓里,牵着鼻子走,这绝对不是他的风格。
其次,他留意到一片站着的清风,脸上从未流露出过任何的诧异和焦急,即使自己表现出和明月一样的实力,他仍然不动声色。在张云闲想来,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对战胜自己有着绝对的把握,他的实力绝对比眼前的明月高出不少。
想到这里,张云闲便生出了逃的心思,毕竟自己想要为刘晓玫报的仇,到目前正儿经的,一个仇家都还没有找到。即便他对清风、明月的力量也感到十分好奇,却并不足以让他抛弃报仇的打算,随他俩而去。
报仇,是一件非做不可的事。
张云闲打定了主意,手头便不再恋战,避过了明月来势迅猛的一击,借机退避到距离清风更远一些的角落处。
趁着明月蓄势未满,张云闲瞬间将自己的速度提升到极致,看准一个方向便拼命向前奔去。
“今日就此别过,我们后会有期!”
张云闲在夜空中远远传来一句,听的明月只咬牙。
“太狡猾了,本以为能打个痛快,清风,快!咱们去追!”
清风笑着摇了摇头,劝道:“算了吧,以后有的是的机会,别忘了,孙还交代给我们有更重要的事!”
明月气的直跺脚,却也只能就此作罢。
清风临走之际,望着黑暗中张云闲逃出去的方向,心中说道:
“希望下次见面,你的表现能更激起我的战意来,如果你真是传说中的那个人,我相信你的实力远不止此”
张云闲一口气逃到了城东,速度丝毫不敢放慢,生怕被清风和明月追上来,直到那种被他人盯上的神秘感觉,完全消失,他才松了一口气,慢慢停了下来。
“看来,得抓紧时间了!”
张云闲对自己说了一句,一想到自己随时可能被带走,报仇这件事就立刻变得更加迫切起来。
孟家的孟宇,明远帮的宋立辉,还有站在阳光里的梁坤,与其自己费劲地到处找,不如想办法逼他们出来找自己。
怎么逼他们现身才好?
张云闲一路上都在不停地想着这个问题,一直到回到家,看到电视里正在播放的蜘蛛侠,突然脑海中闪过一个奇特的想法。
次日夜晚,城东“河畔人家”。
河畔人家,是灞水岸边一家风独特的酒楼,跟市里面那些高规格的餐厅没得比,但是这里的大厨有一手绝味的川湘手艺,深受大众消费者的喜爱,生意也是红火的紧。
“鹏哥,这几年在云宫,一直跟着你混,来,兄弟几个敬你一杯!”
靠窗的一张方桌,四个壮实魁梧的男子酒喝的正酣,如果张云闲在这里,一眼就能认出,这几人正是当天夜里挖坑埋他的,那几个云宫的保安。其中坐在上首,被众人尊称“鹏哥”的,正是那日的络腮胡子,他的本名叫王鹏。
其中一个满脸麻子的男子,不知道是不是喝的多了,声音有些大:
“鹏哥,云宫现在换了那个程无双当家,她简直不把我们兄弟放在眼里!他娘的,咱在云宫干了这么多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再说,秦总在的时候,什么脏活、累活不都是咱们兄弟给帮着料理的”
旁边一个男子接话说道:
“就是啊,鹏哥,你说咱们兄弟图什么,这些年在云宫,净给他们擦了屁股了,到头来被人像尿壶一样,一脚踢开,我真的不甘心啊”
王鹏看到他们一个个义愤填膺,想起今天程无双当众宣布辞退他们几人时,连东西都不让收拾,直接扫地出门,心中不禁也按耐不住地冒出火来。
“哼!一个不成事的女娃娃,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咱们兄弟手上,哪个没有背着几条人命,还真被她给欺负了不成?”
旁边三人附和叫道:“就是啊,鹏哥,兄弟们真是咽不下这口气,鹏哥你说个道道,兄弟们绝不认怂!”
王鹏端起酒杯,压低声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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