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诧异,拿到离婚协议书的张健都忘了高兴了,光顾着琢磨丽为啥想跟他离婚了?
以他对丽的了解,这个傻女人肯定舍不得跟自己离婚的,之所以肯主动离婚,这里面肯定有猫腻儿。
思来想去,他想明白了,指定是她的娘家人在背后捅咕的,包括他跟苏苏被抓,也指定是她娘家饶手笔。
想到这儿,张健无法淡定了,一双好看的桃花眼眯了起来,“妈蛋的,让你们背后坏老子,这次老子要不狠狠的宰你们一刀,你们还真拿老子当软柿子呢!”
于是,张健果断的拒绝了丽的离婚要求。
用他的话,想离婚也可以,但有条件:第一,他要女儿的抚养权,孩子归他后,丽必须每月给孩子一百块钱的抚养费,另外,还得给他五千块钱的离婚赔偿。
得知张健的要求后,韩明秀差点被气笑了。
见过不要脸的,还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呢。
跑破鞋都跑到拘留所里去了,还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他是蹲拘留蹲糊涂了吗?就他这样的爹,怎么可能带好孩子?法院又怎么可能把孩子判给他?
另外,正常情况下,男人和女人离婚时,都是男人给女人赔偿费,很少有女人给男人赔偿的,特别是犯作风错误的男人,居然还舔着脸要赔偿费,他是想钱想疯了吗?
“呵,想的可真美呀。”韩明秀嘲讽的,“可惜,想的再美也白扯,我情愿在律师身上花一万块钱,也绝不往他身上搭一分。”
丽听到张健的要求,并没有觉得奇怪。
那个饶眼里,从来都只有钱,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一样的只认钱不认人,上辈子,他不就为了钱,把她从十七楼推下来活活摔死的吗?
想到上辈子的痛苦经历,丽的心不觉骤然一痛,像突然被人插了一刀似的,疼得她脸都白了。
“张健,你给我等着”她心。
没错,丽已经不是原来的丽了,而是重生回来的。
准确的,原来的那个丽,在跳河的那晚上,已经淹死了,现在的丽是二十五年后重生回来的。
虽然这个丽比夭折的那个多活了二十五年,但其实那二十五年里,丽一直是在痛苦和屈辱中度过的,简直生不如死呢。
因为在那段漫长的岁月中,她深爱着的丈夫从没把她放在眼里过,当初跟苏苏分手之后,他很快又有了别的女人,这些年来,他仗着自己长得好又会忽悠,一直女人不断。
至于丽有多难堪、多痛苦,他毫不理会从不在乎,甚至还故意把女人带回家,跟她同床而眠。
他知道,无论他做的多过分,丽都不会开他,都会毫无条件的忍着他,所以,他一直毫无顾忌、为所欲为。
都人心都是肉长的,唯独他的心,像铁石一般硬,无论丽对他多忍让,他从未感动过,甚至还因为丽毫无底线地对他好,嘲讽丽下贱。
可以,丽跟他过这半辈子,一直都是在痛苦和屈辱中度过的。
她不光要饱受丈夫出轨的痛苦,还要忍受同事和亲戚们同情的眼光,更要忍受贫困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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