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两军阵前,只余下轰隆隆的马蹄声,后队沿着前锋冲骑开辟出来的狭窄通道,疯狂的射杀着沿途看到的一切活物。
那些林立的重枪,在疾驰的速度里,轰然撞入人堆、马堆里,如同锋利的匕首刺穿脆弱的白纸,轻松将匈奴人的阵列刺穿,一时之间,密林里面,全是人仰马翻、血肉乱飙的画面。
这世上,也许确实没有什么无敌的兵种,每一个强大的兵种,都有其功能性。
但是,不得不说,有时候,一支战力强大的骑兵部队在某个特定时刻,或者某个特定的地点,所爆发出的强大战力将会是决定性的,而且破坏力,也是无与伦比的!
高郅同样驾驭着白鬃马如履平地,一人一马风驰电掣,高高跃起,竟然连命令也顾不得下发,就这样一勒缰绳,拨转马头,如同一团云雾似的,如风般的朝着匈奴溃军移动的方向,风驰电掣而去。
不过,即便是在行进的过程中,高郅也没有掉以轻心,追杀对方的时候,已经战场经验丰富的他,留意到了些许不对劲之处。
之前,这支匈奴大军溃败的速度未免太快了一点,他们不过冲锋一轮,对方就已经混乱,溃败得太过“顺利”,如同他们早就商量好了一般。
尤其是注意到远处黑林中,有夜鸟从丘陵上方飞过去,发出几声啼鸣的时候,高郅瞬间明白了对方的用意。
一旁同样经验老道的副将,亦是注意到了情况,在高郅有意放缓马步的情况下,他倒是赶马赶了上来。
毕竟,作为精锐,在这方面的感知敏锐程度,谁都不是傻子,傻子早就坟头堆满枯草不,连坟头都不会有早就不知道,被哪些恶狗捡走当做大餐进肚了。
副将从军时间本就不短,再加上他的能力本就不差,也已经可以适合独挡一面,至于在忠心方面,更是不必担心,副将是吕布于并州出来的老将士。
见高郅同样脸色流露异色,副将也就没有顾虑,有些皱眉的对高郅道:“将军,此处道路狭窄山川相逼,树木丛杂,我们是否应该需要提防对方埋伏?”
高郅点了点头,大军行,忌埋伏,是恒古不变的行军道理,一般情况下,大军行军应该是要以马步骑互补前行,来预防埋伏的情况。
只是他这支军队全是骑兵,有点特殊,所以应对这种密林之中存在的埋伏的时候,所需要采取的行动措施,也就要相应的改变。
“末将以为近几日夜来,我等扰敌已尽全力,如今已是疲惫之军,以疲惫之军纵横于可能有的埋伏之中,实属不智,末将斗胆以为我等当避实,击奇。”
高郅点了点头,平静道:“如何击奇。”
“末将愿领一军,先行追杀,如无伏兵,则为将军扫平这支匈奴,若果有伏兵,将军也可以再加击之。”副将想了想,抱拳请命。
“我亲自带队前行,你领一千精骑于后。”高郅摇了摇头,想了想,然后对着副将直接下令。
“再让牛莽带领一千骑兵于左策绕行,紧随大军侧翼,待敌人伏兵出现后,听我冲锋号令,你们二人同时出手,加以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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