瞥了一眼嘴角一抽,和溪谷说的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这个身份……怎么看都有点不靠谱。
将原本的衣服换上最后看了的一眼,躺在隔壁的凶神,悄然离开了,下一次见面最少都是一个月以后,离开科技城后没有允许他再没有办法回道这里。
守卫的士兵依旧笔直的站在那里。
深吸了一口气,清晨的空气有着一股淡淡的土香味道。
坚定的目光穿过那进出口的扫描光膜,看向外界仍未睡醒的草木。
迈出光膜,一路小跑者前进,一颗颗悬浮在两侧草木叶尖的晶莹露珠露,随着奔跑空气的震动,不断在他的身边坠落,沾染在裤脚衣衫,冷冷的露水很快便已经浸湿了衣衫。
那崭新的衣衫多了一层博博的尘埃,看起来多了一分土气,也多了一份淳朴的气息。
渐渐晨出的阳光散在枝头上,反射着柔和的光芒。
透过丛林已然可见有些破旧的公交路站点立在路边,三五个衣着朴素的人站在那,手中拎着大包小裹,探出头不停张望等待那仍未驶来的公交车。
孤天祭靠在站杆上半喘着随意的问道:“总算赶上了,现在还是第一班公交车吧!”
“是例,是例!”皮肤有些黝黑的大妈回头看着有些俊俏的孤天祭一晃手中的包裹,笑着回应“小伙子你也是要去魔都么?”
“是要去工作么?我姑娘在魔都听说魔都生活可好了,可惜就是房子太贵了,一平要十多万买不起,不然我都想主在那“一脸羡慕的神色,充满了对魔都的向往。
天赐呵呵一笑也不搭话,魔都好么,确实好,也很发达,但是那仅限于白天,看起来一片祥和。
他曾经也很羡慕,但是自从知道了真相后,他孤天祭再也没有羡慕过魔都。
农村的条件生活,虽然赶不上魔都物质丰富,但是如今这世道也不差,要吃有吃要喝有喝,最重要一点是魔的诞生率,因为城外人口稀少的原因无限趋近于零。
听着大妈的回答一旁身侧的大叔似乎有些不忿哼声道:“魔都有什么好的。我儿子在魔都,天天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晚上十点以后还禁夜,眼看着要结婚了,还要在城里弄一幢房子,他老子攒了半辈子的钱连个连个大点厕所都买不起,如今又卖房子又买地的,要不是有养老金,我都不知道怎么活!“
“还没进门呢,就还动不动给我脸色,按规矩讲,以后我是他老丈人,农村怎么了?吃的米是自己种出来的,吃的菜也是自己哉,又没喝她们家一口水,”
“行了老吴,又听你在这叨叨咕咕的,如今娶个媳妇不容易就忍忍吧,反正也是他们小两口过日子,和咱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孤天祭顺着声音看去,又走来一个人,身上穿着不知道什么年代的流行布衣,镶嵌着几个大兜,背后背着一个大袋子。
那叫老吴的连忙上前,帮衬着将东西小心翼翼的放下来道:“老王,你身体不好就别总出来了,这是要上那去啊,拿着这么多东西!”
哀叹一声,那老王颇为无奈的答道:“还能做什么,我那孙子来年要上小学,我小姨子的身份你也知道,得拿点土特产走走关系。“说着拍拍厚重的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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