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楚天!”
谭思颐看着嬉皮笑脸的我,有些抓狂。
我继续贫道:“不愿意就不愿意呗,叫那么大声干嘛,你以为大声说话不费电呀。”
我和谭思颐认识三年,让我一直想不通的是,花容月貌的谭思颐为什么喜欢赖着我。
谭思颐是新闻系第一女神,标准白富美,公主一枚,当然,公主自然就有点公主病,不然怎么叫公主呢?
谭思颐含着金钥匙出生,颐指气使,从来都是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因此在她的世界里,她谭思颐就是整个地球的中心,所有人都要围着她转。
所有人,在她的眼中,我自然也不例外。
不过,哥打小就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男人,生性随心所欲,最厌烦的就是束缚和羁绊,志在山顶的我,又怎么会贪念谭思颐这种山腰的风景。
我一直有一种信念:如果此生找不到我喜欢的伞,我宁愿淋一辈子雨,也不会屈服现实而滥竽充数。
可惜浙大有我这种觉悟的男人实在太少,女人是麻烦,漂亮的女人就是大麻烦,奈何男人就喜欢自找麻烦,还乐此不彼!
因此,我是浙大唯一一个敢不正眼看谭思颐的男人,不是哥自傲,而是哥真心觉得卑躬屈膝去讨好一个女人,不值当。
当然,我能做到如此洒脱,不是因为谭思颐不够好,而是因为我心里藏了一个女人,一个想爱又不能爱的女人。
我对谭思颐一直保持一段若远若近的距离,然而我的冷淡不仅没有让谭思颐望而却步,反而有穷追不舍愈演愈烈之势。
其实若真心喜欢一个人,又怎么舍得临阵脱逃呢?
谭思颐是,我自己又何尝不是?
我突然想起一个哥们曾经对我说过的一番话,他说:人之初,性本贱,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越是对你掏心掏肺的人,你反而视而不见,因为你不在乎越是对你嗤之以鼻的人,你反而趋之若鹜,因为你想征服。
此话果真精辟啊。
谭思颐见我又不说话,只是一个劲的盯着她的胸前看,脸刷的一下就绯红了。
羞答答的谭思颐又比平常多了一分别样的美丽。
她半羞半恼的说:“看什么呢?有什么好看的!”
其实我不是想占什么便宜,而是刻意这么做的。
我本意并非想窥点什么料,只是想用善意的目光提醒一下谭思颐收敛一些,自古财不外露,低调一点会死啊。
谁说身材不是财?
听到谭思颐的埋怨,我有点心虚,因为我刚才的目光确实有些猥琐,同时又想逗逗她,顺嘴就回了一句“是不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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