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海酒吧,灯红酒绿。
台上一个露着大腿的美女卖力地唱着周董的《回到过去》,听得台下人如痴如醉。
季云可是这里的常客。
刚一进门,视线在四下一扫,看到一个颓废身影正喝着闷酒,便走了过去。
还没到地,就听到那颓废男啐了一声。
“唱的什么玩意!”
说话的颓废男就是季云的损友刘澈。
一个不务正业的富二代,为了追逐自己的摇滚梦,毅然决然的放弃了家里的资产,来到了这人生地不熟的大都市。
季云每次看他都有些嫉妒,人家失败了就得被迫回家继承百万家业,自己失败了就得啃咸菜噎馒头,听着前浪的鸡汤继续苟活——人家花了几辈人的努力,凭什么输给你?
我可去你妹的吧!
虽然季云心底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带着隐隐的仇富,可是这并不影响刘澈成为他的好友。
这人不是燕京人,贫嘴的功夫却是比季云这个本地人更厉害,明明台上人唱的不错,却还是要啐人家两句来发泄自己的不满。
然而季云知道,他不是对这个歌手不满,而是对这个歌手演唱的歌曲不满。
音乐圈有个鄙视链:玩古典的看不起玩爵士的,爵士的看不起玩摇滚的,玩摇滚的看不起流行,流行的看不起说唱,至于民谣?对不起,有这个曲种么?
说实话,20年后连用什么听歌软件都能形成鄙视链,音乐圈的鄙视也就不足为奇了。
世纪初,摇滚已经失去了文化土壤,某些资本急于求成,打造了一个个“神迹”,然而摇滚家自带的叛逆气息让他们与主流文化不能完美的融合。至此,新一代后浪涌起,流行音乐再度成为资本的宠儿。
刘澈这一代就是吃屎都赶不上口热乎的,刚决定投入热爱的摇滚事业,为摇滚献出生命,就被当下的局面来了一记重击,只能天天混在酒吧借着微醺发泄不满。
“你说我什么时候能熬出头啊。”
刘澈已经喝了不少的酒,望向上桌的季云,双眼已经微微迷离。
看着他那副颓然的模样,季云也有些无奈,从他脑海中的记忆来看,摇滚已死,顶多卖卖情怀,再想让市场重现摇滚的春天,已经不太可能。
后世能占据一线的摇滚明星,仅仅只有汪半壁一人了,可悲的是,华语乐坛最后的“半壁江山”也要转型了。
“你让你老子砸300w,明天就能成为摇滚乐坛的新星。”
刘澈眼睛一亮,接着便有些犹豫道:“可我这嗓子不太行啊,我怕用钱砸出来之后被人骂。”
说着,他目光灼灼的望向季云。
季云被他看得有些发毛,他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唱歌不行,可是他吉他弹得不错,之前还砸了40w和亚洲贝斯之王黄冠钟学过一段时间。
主唱这个位置他是当不了了。
可是他不行,他寻思季云行啊。
刘澈偶然间听过季云唱歌,那烟嗓没跑过几个老婆都唱不出这味,听过一次之后就总拉拢季云和他组乐队。
但是季云打心底不想当歌手,自己实在是吃不了这碗饭,自己脑海里藏着后世近二十年的劲歌金曲,说是不心动是不可能的,不过实在是挖不出来啊!
你别以为知道个噔噔噔噔,丢丢丢丢就能写出西游记的《云宫迅音》了吧,你懂作曲么,你懂编曲么?
就拿周董的霍元甲来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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