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七章 崇祯十一年(2 / 2)扬漠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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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姐,你放心了,公子不是那样的人。”

虽然得到了林金草的开解,可徐银环还是望着蓝天白云,小脸上现出一丝丝迷茫。

远在九江的林乱正在处理着从郭无错处得到的财物,忽感心里一阵触动,似被什么东西牵扯着。

难道是家里出事了?

他连忙看了下系统,发现各位子女的情况都还正常,便又安下心来,继续清点起了财物。

“郭无错,你真不错啊,家产都有五千两了,这要卖出多少人,才能赚到这个数啊?”

“林公子,小的该死,小的知错了,望公子原谅……。”

“你确实该死,不过时代如此。”林乱多少有些窝心,为这万恶的社会感到悲戚。

这年代,人贩子俗称人牙子,牙子又属于后世的中介的性质,而这种中介,是合法的存在。

自汉代始,因粮荒而导致的人相食事件数不胜数,高祖刘邦为此便下过圣旨,大力鼓励民间百姓卖儿卖女,以换取救命粮。

这种官方默许的行为,流传至今已是司空见惯的事。

还有奴仆买卖,奴仆是没有人身保障的人,贵族视为财物,商品,可随意买卖,人牙子参与其中也是行业潜规则。

人牙子另一种合法经营是自愿买卖,这种情况不用多说,很容易理解。一般那些卖身葬父葬母的,聚赌输钱将老婆孩子抵押给隔壁老王等等,都属于自愿。

但自愿买卖方式有些麻烦,一是被卖者要满十岁,二是需得负责管理市场交易的官员或牙郎牙婆出面作保。

嗯,买卖双方,对桌而坐,正儿八经,讨价还价,及至谈妥,订立契约,接下来,双方验讫,签字画押,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至此,流程走完,买卖既成。

也不知道郭无错是怎么操作的,当时,黄素贞居然被他搞成了自愿卖身。

苦主都自愿了,当然是没人能给郭无错定罪了,他在律法上来讲也还是个良民。

郭无错是死皮赖脸跟着林乱回来的,他知道黄岚对他有杀心,所以只能将自己绑在了林乱这棵树上。

而林乱当时觉得众目睽睽之下杀掉郭无错,恐怕会惹祸上身,会被黄岚捏着当把柄,甚至会引来官府的追查,所以也就默许了郭无错的跟随。

不过,郭无错当人牙子几十年,在九江的人脉关系不错,也许可以为福威镖局打开局面。

“以后,如果还有人找你卖儿卖女,你就挑选一下,若值得就买下,然后再送过来给我,不许再卖给别人。”

“小的遵命。”

“对了,如果你不想你的家人被黄老爷为难,那就接到镖局里来吧。”

“小的谢过林公子,以后必用心办事。”

郭无错望着被清点完的财物,连连表忠心。

而林乱也盯着郭无错的财物,暗暗发呆。

他已经从中划出了一千两当作小姑娘的医疗费,可那另外四千两,他也不想放过。

“老郭,你这些银钱就先放我这,交由我暂代保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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