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蓁没同意。
一来是她对于办公室恋情向来很排斥,觉得夫妻二人平时偶尔讨论一下工作上的问题的确没什么问题,但一旦那成为了她工作的一部分,在思想碰撞之下难免出现摩擦,若是谁也服不了谁,会很影响生活中的感情。
像平时刘翌跟她讨论的一些公司决策,她其实是有意迁就了他意见的,但若她也是公司的一份子,那誓必不会这么容易就在某些问题上妥协。
二来也是因为她觉得过河拆桥这种事干起来太损了,根据不同的贡献度而进行利益分成的大划分可以商量,但一起打拼的伙伴怎么能弃就弃?
觉得现在公司前景远大了他们是在白白获得利益,但先前公司前途未明时人家把仅有的身家都拿出来支持公司的发展又怎么?
基于种种理念上的不同,面对刘翌的游,凌蓁拒绝得很坚决。
刘翌为此不太高兴,但凌蓁并没有因此而改变自己的主意。
后来,刘翌还是借故先后把创业时的伙伴一一踢出了公司,并且在一年之前拉到了大投的注资,获得了一个实力更雄厚的合伙人。
此后公司的发展进入高速期,并于半年之前成功上市,他们家的资产迅速增值。
刘翌马上财大气粗地买下了心心念念的大别墅。
正当凌蓁觉得他们家在事业已经有成、物质生活上有了保障,已经做好了迎接孩子到来的准备聊时候,她发现刘翌居然跟他公司合伙饶老婆搞到了一起。
那个合伙人已经六十多岁了,是个富一代,而他的妻子是他的第三任老婆,才二十出头,典型的老夫少妻组合。
而刘翌今年才二十八,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
凌蓁不想追究他们是怎么接触上的,她是那种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人,反正在得知这件事之后,她与刘翌已经完了。
凌蓁对刘翌失望透顶,但是她又不愿意轻易就放手便宜了这对狗男女。
凌蓁打算把事情捅到那位合伙饶面前。
在公司上市之后,刘翌虽然已经算得上是资产过亿,但人家合伙饶资金比刘翌雄厚多了,要是知道刘翌给他戴了绿帽子,不会轻易放过刘翌不,注进公司的资金怕是也得抽掉。
上市公司的股价容易受到股东的变动影响,若是合伙人与刘翌闹起来,股价肯定大跌。
合伙人除了这一家公司还有好些投资,而刘翌却只有这一个公司,翻脸了对刘翌绝对没有好处。
她即便要离开,也要在此之前重创他们。
但谁知道凌蓁刚得到那位合伙饶联络方式,对方竟突然死了。
不仅死了,还给他的少妻留下了一大笔财产。
有了这笔财产作底气,又没有了束缚,那女人要求刘翌与凌蓁离婚,跟她在一起。
凌蓁不同意,她就上门或在外堵了凌蓁各种明目张胆的示威。
凌蓁一开始很坚持,但是那三一直纠缠,再加上时间长了之后她也看开了,自己这样拖着刘翌他们其实也相当于是将自己给困死了,倒不如痛快点离婚,分一半财产去过自己的生活。
没想到这时已经被三动决定放弃凌蓁的刘翌却反而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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