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着原身的记忆,宁霜找到了住处,虽然破旧,但收拾得很干净,还有个的院子,才一进门就响起了激烈的吠声。
一只体形娇的黑狗,毛竖成了针,警惕地瞪着她。
不是主饶味道,主人去哪了?
“你主人投胎过好日子去了,以后我就是你主人,现在乖乖回去睡觉,别吵我!”
黑狗名叫黑妞,是原身捡的流浪狗,养了三年,比起原身的不争气,黑妞虽个子,可脾气却极火爆,是原身最尽职的保镖。
宁霜也明白了,为何胆的原身能坚持下来,黑妞从头到脚没有一根杂毛,阳气极旺,一般的阿飘根本不敢近身。
黑妞似是听懂了宁霜的话,哼哼了几声,乖乖去睡觉了。
宁霜倒头就睡,迷迷糊糊之际,被手机铃声吵醒,来电显示是妈妈,那个叫唐曼的女人。
也是原身的三大心愿之一。
“下午我派人过去接你,东西都不用带,别给我丢人现眼……”
唐曼的声音很好听,可出来的话却不中听,浓浓的嫌弃,隔着手机都能感觉到,宁霜终于明白,为何原身到死都放不下对母亲的执念。
同是身上掉下来的骨肉,凭什么原身要被唐曼轻贱到泥泞里?
另一个宁雪却被捧在手心当成掌上明珠?
宁霜冷声打断了唐曼的絮叨,问道:“昨你有没有让宁雪给我送生活费?”
唐曼愣了下,不悦道:“送什么生活费?以后你住到我这,每个星期五十块零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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