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茫茫荒野中。
何应物斜靠在一块巨石上,呼吸仍显得急促,他浑身上下都用破布裹的紧紧的,只把脸露出来,然而现在他脸上黑一道白一道血一道,早已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他右臂明显受了伤,已经做过简单的包扎处理。包扎的手法很粗糙,只是扯下一条衣服碎布,用力缠绕罢了,碎布上有大片血迹渗出,血迹已经变成了黑色。
大概24小时前,他被狙了,还好他心头警兆突起,翻滚避开了要害!
当时自己做什么了?对方为什么一言不发就开枪?
事后何应物仔细想了这个问题,最终的答案大概就是…自己运气不好吧!
他只是在赶路途中发现了一个聚居点,看起来很大的样子,他好奇之下躲在灌木丛里瞥了几眼,然后就被狙了!
该死的护目镜,反光,紫外线是挡住了,然而也明晃晃的告诉人家有人在偷窥!
能在800米之外打中自己,看来对方是狙击高手!何应物中枪后,眼看着聚集点冲出来七八条人影,直奔他藏身之地!
他当然要跑!
这一追一逃,就是一天一夜。
何应物累坏了,追击者也不好受。
机警的向石头后面看看,再次确认追击者还不见踪影,何应物变戏法一样变出个水壶,小心的喝一点水,手中又突然多了一块风干的肉干,慢慢的咀嚼。
有储物袋就是好!
有几次他都以为甩掉追击者了,可邪门的是不长时间之后,追击者必定又出现在天际,直奔他的藏身之地!
看来对方有极善追踪痕迹者,自己想法设想、小心翼翼隐藏的痕迹,一丁点作用都没起!所以到后来何应物索性改变了策略,极限奔逃,以体力拖垮对方!
连续极限奔跑了四个小时,何应物不得不停下来休息,再跑下去,他的体力就不足以应付一些突发状况了,那很危险。
他手里突兀的变出一把特大号手枪,自然又是他心意一动从储物袋里拿出来的,他上下掂了掂,不由叹了口气。
大爷的!早知道自己带把狙了啊!
这下可好,匕首是近战,手枪是近战,简直蠢到家了!
他掏出地图,地图上西北方向用红笔画了一个圈,何应物再次仔细辨别了方位,嗯,自己离目的地越来越远了!
该死的追击者!
当时他把自己登记要做猎人的事情告诉了楚三爷,三爷半晌无言,终究没有再劝他,还赊账给他四件东西:地图、匕首、枪、红外夜视仪。
三爷当时说:“画圈的地方,是一个变异食蚁兽的巢穴,它们的鼻子和皮毛都很值钱,这东西变异后行动更缓慢,但是皮糙肉厚,这把手枪应该合适,威力大,打眼睛的话非常有效!搞到一些就赶紧回来,第一次去荒野,保命第一!”
按三爷的设想,对上食蚁兽大威力手枪当然合适,谁能想到好死不死荒野的聚居点里居然有狙击枪!
那可是真正的好东西!
何应物的呼吸慢慢变得平顺,水、食物和手枪诡异的消失不见,那是被他收到了储物袋。
储物袋虽然被劫雷劈的只剩不足两个立方米,不过真是个好东西,它不占重量啊!
这次奔逃他之所以能占优势,储物袋的功劳太大了,他是轻装上阵,追击者却是负重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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