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吃糖。”
一根草莓味的阿尔卑斯棒棒糖出现在王乐乐面前。
错愕的回过头去,王乐乐赫然发现,是班上第三排的一个同学。
眨了眨眼睛,王乐乐摇头道:“谢谢,我不吃。”
在学校里,王乐乐这样软萌可爱的女孩很受欢迎,就连高三的学生也经常在课间跑过来看她。胆大的要个QQ号,送个巧克力是常有的事,更不用说班里这些个单身狗了。
据曹吾所知,班上后排好几个男生都在暗恋她。
对于这种状况,王乐乐也不胜其烦,因此对于曹吾突然献殷勤,她有些警惕。
曹吾索性直接坐到了她旁边的空位上,笑眯眯道:“乐乐,我搞了个乐队,你会弹琴,一起玩呗!吉他,贝斯随你挑。”
王乐乐一楞,不解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会弹琴?”
开学没多久,班上同学间还不太熟悉,王乐乐记得没给别人说过自己会弹琴的事,这个男同学怎么会知道?
曹吾探手抓起她的左手,白皙小巧的手指指肚上却生着一层茧子,他笑道:“看这就知道啦!这老茧怎么来的?可别说是写作业写的啊!”
高中时期,虽然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不少,但大部分男女同学之间还是比较保守的。
突然被曹吾抓住手,王乐乐像触电般缩回手来,小脸腾的通红。
曹吾此时才发觉自己的动作有些不合适。
虽然上辈子在乐队期间,他和王乐乐早已情同兄妹,但在此时此刻,他对于王乐乐还是个陌生人。
曹吾能感觉到教室后方传来几道杀人般的灼热目光。
他尴尬的咳嗽了下,掏出一个随身听,递给王乐乐:“乐队目前只有我和巴图两个人,他是鼓手,我是主唱兼主音吉他,目前键盘手,节奏吉他和贝斯手暂时空缺。你听听这首小样,是我写的歌,但伴奏只有吉他和鼓,听着很虚,等你加入后我们重新录一遍就好了。”
听他话中的意思,仿佛自己已经答应加入乐队了一样。
王乐乐在心底哼了声,我倒要听听你写的是什么歌,这么有自信,好像吃定了我一样。
她还是戴上耳机,按下播放键。
猝不及防,一段如同鞭炮炸裂般迅猛的电吉他声乍起,让她瞬间瞪大了眼睛。
这吉他?
这编曲!
怎么会这么快?这么重?
鼓声加入,她已经不由自主的轻轻点起了脑袋。
指尖微微颤动,她在脑海中模拟加入贝斯后的歌曲,却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等到曹吾一声高亢的硬摇嗓出现,王乐乐不由得一声轻呼,用手捂住了嘴巴。
这是摇滚吗?
这还是摇滚吗?
为什么节奏会这么快?
为什么鼓点会这么重?
为什么它会让我全身的血液都在上涌?
双手捂着发烧的脸蛋,王乐乐拼命不让自己尖叫出来,她从来没有听过这么过瘾的摇滚,这让她有些懵了,直到曹吾将耳机从她耳朵上取下来才缓过神来。
无暇顾及曹吾略显亲昵的动作,她急切问道:“这首歌是你写的?吉他也是你弹的?”
曹吾点头道:“有兴趣加入吗?如果你加入,这首歌将来发行可以加上你的名字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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