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少回瞥了一眼魏知同,“三日,本官只能在此地逗留三日,若届时依旧没找到凶手,魏大人自己看着办。”
魏知同慌忙点头,“是是是,下官先行谢过大人。”
魏知同擦了一把冷汗的同时松了一口气。
死者身份特殊,也就锦衣卫的人处理最合适。
*
洛锦回了客栈,掌柜的看到她倒吸了一口气,下意识的蹲下来躲到了柜台后面,洛锦走过去,敲了敲柜面。
“掌柜的,我的驴子你们照顾好了吗?”
掌柜的战战兢兢的起来,“在在在后院马棚里面拴着呢。”
洛锦从荷包里面捏出来碎银子扔到柜面,“掌柜的,昨晚上你们值班的是哪几个伙计?”
掌柜的看着碎银子,愣是没敢收。
洛锦啧了一声,又从荷包里面拿出来一两碎银子。
掌柜的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把碎银子往洛锦面前推了推,一脸为难,“不是我不告诉你,是昨晚上守夜的几个伙计都被带走了。”
“带走了?谁带走的?”
掌柜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看了一眼门外,趴在柜台上小声说:“飞鱼服,绣春刀,您知道是什么人了吧?”
洛锦眼皮跳了跳。
飞鱼服和绣春刀,这是锦衣卫的人穿的官府和佩戴的武器,锦衣卫怎么会出现在大名府?
这个案子为什么会惊动锦衣卫?
洛锦神色凝重了几分,“什么时候带走的?”
“半个时辰前,在您住的那个房间里好一顿查看。”
洛锦抿紧了唇。
半个时辰前,她还在衙门,期间那个叫清尘的侍卫来了一趟客栈……
几个画面噌噌在脑海里面闪过,洛锦眼皮猛地跳了一下。
难道,那个狗男人是……
大名鼎鼎,杀人不眨眼,连皇亲贵胄都不放在眼里的锦衣卫指挥使——袁少回?
不可能!
但是自己否定了之后,心里一个声音却告诉她:怎么不可能,记得狗男人身边的侍卫清尘吗?他怀里的那把剑,可不就把代表着他的身份?
锦衣卫上下佩戴的武器都是绣春刀,唯独两人除外,一个是武功高强万物皆可为武器的锦衣卫指挥使袁少回,另一个就是袁少回身边的近卫清尘。
都说锦衣卫无恶不作,袁少回这个大魔头更是养了一群听话的走狗,而其中最为让人闻风丧胆的就是疯狗清尘。
五年前,南王叛变,锦衣卫出动,突破叛军重围斩杀南王首级的正是清尘,之后便有这人的传说——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清尘使用的武器正是回鸿剑。
这是袁少回曾经使用过的佩剑,削铁如泥,吹发可断。
掌柜以为小公子没见过世面,听到锦衣卫的名号吓坏了,轻轻的敲了敲桌面,“小公子,既然衙门把你放了,你就收拾东西快快离开大名府吧,小心落在锦衣卫手里,就算你没冤,也没你的活路。”
洛锦回神,眼皮猛地跳了跳,抓了碎银子快步上了楼。
掌柜的声音在身后弱弱传来,“嘿,你倒是把银子留下啊。”
回到房间,洛锦靠在门上平复着呼吸。
她害怕的倒不是杀人案件牵扯到她身上,毕竟她行的正坐得直。
她害怕的是,袁少回知不知道她的身份啊?
他来大名府是干什么的?不会是查找她下落的吧?
就在洛锦考虑要不要收拾包袱跑路,窗外街道上传来整齐的脚步声,然后脚步声越来越近,直接逼近她的房门。
下一刻,她的房门被嘭的一声踹开。
洛锦握紧了手里的扇子,看向外面排列整齐、皆是身穿铠甲佩戴兵器的官兵。
哦吼,看来她想走也走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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