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近十桌饭菜,向尚吃的也有些腻了,所以让小二来收拾一下房间后,向尚便出了客栈,想要去弄些清淡,香甜的吃的喝的,解解腻。否则向尚恐怕日后的一段时间都不会想要吃东西了。
向尚记得,白天在街上行走时,在路边上看见过有人卖水果的。水果到是可以好好的解解腻。
念已至此,向尚不含糊,带上包裹就向着记忆中的地方而去。
天色已经黑了,向尚想着,
“这不会都收摊了吧!”随即脚下动作快了些。
走在街上果然见摊位少了不知多少,也是,这里毕竟不太繁华,夜市也没有存在的必要。
一旁,有一个身穿黄色衣服的俏皮可爱的小女孩正在打探着什么。
“王伯,你有没有看见一个身穿补丁衣服,长得很俊俏的公子啊!”
被称作王伯的男子笑了笑,憨厚的摸着后脑勺,说道:“小沐啊!别信那些坏蛋,都是骗人的,谁敢和王大少爷作对啊!再说了就十几文铜钱,谁稀罕啊!诺!给你一个鸭梨,我也要收摊了!”
林云沐轻声应道:“哦!”随后带着飘逸在空中,不停摆动裙摆离去了。
她想到,都找了一天了,还是没有消息,还是算了吧!就像刚刚王伯说的,那些家伙经常骗人,给的钱又少,没必要冒着危险找人。
突然!
林云沐一声惊呼,
“啊!~”林云沐双手包怀,猛的后退一步,丝毫受到了惊吓,然后见她抬头打量着眼前的人。
补丁,俊朗,还有点脏,还有一个长形的包裹,好像是刀!啊!~~是了,就是他,不行……本姑娘要冷静,他是有刀的,我打不过,我要拖延住,反正我只要消息就行了。
想到这他瞬间变了脸色,原本厌恶的表情逸散的干干净净,转而眨巴着大眼睛,轻声和道:“哎呀!”
向尚发现自己自从杀过人后,胆子大了很多,脸皮也厚了不知多少倍,此刻看见漂亮女子,第一想法竟然是勾搭一下,所以就有了下面这一幕,
向尚故作慌张,手忙脚乱的,伸出手掌,又缩回去,反复抖动几次后,手掌还是按在了女子手臂上,感受着手上传来的奇妙感觉,向尚感觉自己变了,变成了那个自己讨厌的人,
这是他第一次自主的摸女孩子的手臂,而且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的手,就是这衣服材质不太好,有点影响手感,
林云沐猛的手回手臂,心里似乎是不明白向尚是怎么回事。
他不应该是一触即收,不停的道歉吗?
我呸!竟然趁机占女孩子便宜,竟然连我也下得去手,呸!真是恬不知耻,难怪和人抢未婚妻,原来是一个花花公子。活该被通缉。
一个瞬间,林云沐想了很多,他已经完全没有隔阂了,原本还以为那个王大少爷是没有理由了,随便找个欲加之罪,没想到这个家伙真的是这种人。
轻柔如同莺啼的声音传了出来,林云沐说道:“你……你…占我便宜。”
向尚刚准备回答,却发现附近有几人注意了过来,倾耳一听。
“这小子长得人模狗样的,尽欺负小姑娘!”
“就是!竟然占小姑娘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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