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体不好,做过手术。”
“就因为青梅竹马,所以什么都知道?”
“对。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的身体情况。他欠我的,是一颗心脏。”
“说对了。他在感情里是欠你的!”
“不。我指的就是一颗心脏……”
“呕!”
“别、别吐!鞋子,吉米周的……”
因为不想把一个全身又酸又脏的人拖回自己家里,对方又死活不肯说出家里地址,所以只好带去了幼夏。
偷偷给一个比较熟的前台同期妹子挂了个电话。
“算你运气好,今晚正好预定上员工房,不然的话打七折还是要付钱的。”
“谢谢,谢谢。大恩不言谢。”
“下次请我喝焦糖海盐拿铁,超大杯,别忘了。”
“一定。”
躺在King Size大床上的艾玛黄看起来脆弱单薄极了。
侧身蜷缩在白色床罩上,酒气的绯红已经蔓延到了脖子。桃乐丝不敢想象如果自己今晚没有去找她,结果会是个什么样子。
艾玛黄喜欢过江洋,她一点都不意外。艾玛黄是个重体验感的女生,也可以形容为偏欧美化的女生,在感情上比较奔放。不仅喜欢过江洋,还喜欢过许多人……多到加上脚趾都数不过来。
但是被江洋拒绝这件事倒是没听说过,两人谁也没有在她面前说起。还以为是两人玩过了,和平分手而已。他们都是洒脱的人,跟桃乐丝的拘束不在一个阶层。
那次被误认的求婚其实也是在弥留之际,江洋吃了过期变质的汉堡肉,搁在那些橄榄球队员身上最多就是吐一场就结束的小毛病。在江洋脆弱的小身板上却引起了惊涛骇浪。
桃乐丝还记得大概是在凌晨4点,她一点的时候写完批注刚刚睡下,江洋的室友打电话给她,说一直喊着她的名字,桃乐丝冲过去,送他去了医院,吊水、洗胃、留院观察。
她已经习惯了这种紧张,从她14岁开始,他15岁,她就像他的贴身管家,甚至比他的父母更严厉,是他欠了她的。
清醒过来江洋大概以为自己死了一次,脸色刷白,牢牢的握住她的手,劫后余生道,“刚才昏迷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这次如果能够活下去,一辈子都不会再松开你的手。”
那一刻晨曦方起,连她自己都忘记了那天正好是她的生日,他背诵了一段冗长的可怕的大概是舞台剧的台本,那时学校正好在公演,他凭着姣好的容貌,病娇公子哥的形象,成功出演了一个角色。
当时他的室友,和匆匆赶来帮她垫付医药费的艾玛黄都听到了他那一段煽人泪下的“台词”,并成功误以为是他的求婚誓言……
从哥哥捡到那个傻傻的,连公交车都不会坐,非要在大雨中等自己家司机的公子哥,桃乐丝就隐约意识到自己有一点喜欢他。
他虽然病娇、脆弱、脾气拗,但是心地善良,为人坦白,而且很擅于及时出手相助。绝对不会等到别人开口,等到别人流露出哀求的姿态,或者在他面前低下头来。
可能由于身体的病弱,他比常人更敏感更能体会到别人需要他帮助的心情,并且乐此不疲。
艾玛黄初次见到他的时候把人形容为“人傻、钱多、帅”,一点都不为过。
所以应该是喜欢他的,否则以前不会那么勤奋的跟在哥哥身后做一只小蜜蜂。
但是……心底里却有着某个人影一闪而逝。
如果不是因为哥哥的心脏……但,那个人却是在哥哥出事以前,就出现了的。
那个看起来穿着破旧,狼狈,匪气,却眼神坚定、刚毅的少年。
去而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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