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人看脚,金爱妮很不自在,脚趾往后缩。
一双脚小巧白皙,五个圆润的脚趾头粉嫩、轻盈的诱人。
尚云谦突然放下架着的大长腿,转头,“让理发师过来给她做头发。”
老板眸光深深,作为助理,而且是女助理,乔凌能懂他的眸光浸染了什么,可是在今天以前,她从没有见过老板在下属面前流露过这样的情绪!
一脑二用,一边分析老板,一边想刚才不是说带去酒店发廊的吗?怎么又让人来了?
虽有疑问,老板的话就是命令,乔凌连忙拿出手机,站到门口去打电话安排了。
两个保洁、一个房间主管,有条不紊的收拾房间。
除了沙发上的男人,别人都有事做,只有她傻傻的站着,金爱妮很不适,她想找些做,这是酒店,并不是自己家,她都没办法找事做以消弥尴尬与紧张。
男人眼神看似随意,金爱妮却感觉到它黏在她脸上,带着一丝丝热意,寸寸辗转于她的脸颊,慢慢的,像是把她的脸颊点着了一般,飞霞红晕。
“尚总,他们马上就到。”
乔助理进来回话,解救了金爱妮。
随着乔助理站到男人面前回话。
她悄悄挪了脚步,把自己搁在男人的盲点。
噢,终于那黏人的目光没有了,她不知不觉暗自吐槽,什么狗男人,看人这么果果的吗?还戴眼镜,看着文质斌斌,简直就是厮文败类,不,是厮文败类中的极品。
此刻,金爱妮忘了自己的目的,忘了自己来千里之外的平城干嘛了,说别人厮文败类,良心不会痛么?
心口莫名的跳了两下,金爱妮终于想起自己要来干嘛了,不知觉的再次看向男人。
金丝眼镜后的双眸,总能精准的锁定她,惹火的目光烧得她心惊胆颤,她……发神经来平城干嘛,难道……就是来送羊入虎口?
吓得倏一下调头,不敢再看了,她得赶紧结束荒唐的平城之旅,要不然,迟早得被烧死。
——
有钱人办事效率就是高,没一会,来了四个人。
没等金爱妮细想四人都干嘛时,他们已经动手干活了,分工明确,井然有序。
理发的理发、化妆的化妆、修衣服的修衣服,帮她穿鞋的穿鞋。
在以后的无数岁月里,今天的场景,金爱妮和她的死党闺蜜吹了不下百次牛,一直吹到对方耳朵生茧,她还不放过,“姐可是被众星拱月伺候过的主,姐巨牛!”
清汤挂面被烫了微卷,上了浅棕粟色,三七分,如波浪一般披散着,清纯妹子瞬间变成了明丽御姐,绝美的大杀四方,让人移不开眼。
为了躲避男人目光,金爱妮一直微微低头,随众人打理自己,并不知道自己已经美翻天。
无聊中,她暗自吐槽男人的审美,还红色,怎么跟老太太一样,喜欢喜庆,真让人搞不懂,想完这个,又想那个,话说,把我收拾一番,这是要干嘛,要参加什么聚会或是活动吗?
唉,我都准备走了,搞什么搞!难道不是一个晚上,还有机会?
不知为何,昨天晚上的绮梦瞬间出现在眼前,她的脸腾一下红了。
幸好衣服是红的,大家以为是它映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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