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剑仙(1 / 2)白衣胜柳相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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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青衫男子提走的白衣,对比了一下今天一天的经历,心中升起一个疑问,这个问题在他心里憋了一天了。

“我可以问你个问题吗?”白衣拍了拍提着自己的手。

青衫男子低头看着白衣,眼中闪烁群星,深邃而神秘,这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白衣心中想着。

“是不是被我的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气质吸引了,不过你不要打我得注意,我是有对象的人了。”青衫男子很高兴。

白衣:“好吧!我错怪你了,逗比一个。”

“我想问,你们是不是都有这喜欢提小孩子衣领的癖好里,我脖子都快被你晃断了,还有你要带我去哪里?总不能这样漫无目的的乱跑吧?”白衣问,这都飞了大半夜了,也不知道这人那找来这么大一柄宝剑,体力还这么好,手上带着一个人还能飞这么高,这么快。

“我啊,看你天赋这么厉害,我带着你去见你的师傅,你未来的师傅,一个很厉害的师傅。”青衫男子见白衣问回答说道,同时将白衣放到乘坐的宝剑上,让他休息一下。

“你就是玄天剑仙吧!他们说的那个很厉害的人。如今看来他们并没有说大话,你确实很厉害。”白衣摊开腿,四仰八躺的在飞剑上,撇过天上快速向后退的云彩说道。

“嗯?你怎么知道我是玄天剑仙?我看着很像剑仙吗?”玄天没有承认也没有反驳,出声问道。

“其实我也不知道啊,只不过听你过‘青衫逍遥自在心,玄天一过烟云散。’这句诗我才想到你的。你若不是玄天剑仙的话为什么要用这句诗。”

“好聪明的孩子,我对着那个侠王府的长老说出这句诗,他竟然那都没有认出来,反而你一个小孩子听出来了。如此看来你比他强多了,我果然没有看错你,想必你未来的师傅见到你,一定会很满意的。”玄天点头说道。

“你不要拿我跟那傻子比,虽然我承认我打不过他,但我跟他的智商真的不在一个层面上。你真的是剑仙吗?他们都说你是听了我写的诗文之后才成为剑仙的,看他们的样子好像很怕你,话说剑仙真的有这么厉害吗?”

白衣皱起小小的眉毛,小脸略显严肃,煞是可爱。侠王府里的长老自己见过四位长老,一个暴力狂(谢一),一个老头子(王谷),一个傻子(周池),还有一个正常点的就是智商不怎么高(谷莫衣)。

要是让他们本人知道白衣对他们这般评价,恐怕会不顾一切杀上门来,讨个公道,谁是傻子?谁是暴力狂?

“呵呵呵,很有自信呢。我现在的情况可能就是你说的剑仙吧!只是我也不是太确定,只知道那天我在儒林学院房顶上喝酒,半醉半醒间听到有人大声念将进酒,杯莫停。突然感觉很有道理就举起酒杯与天相碰,稍微多喝了一口酒,然后就莫名其妙的突破了仙人之境,成为武道仙人,获得玄天剑仙之名。不过说起来当时的感觉真的好奇妙啊!至今回想起来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说起这件事玄天仿佛打开话匣子,说起来至今他自己都感觉懵懵的,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到了传说中的境界。

白衣也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总觉得自己碰见一个假剑仙,虽然自己没见过别的剑仙,但看到今天碰见的众多人对剑仙的那种尊敬,就知道剑仙应该是那种特别高贵,特别不同于常人吧,为什么从他口中听到的剑仙,会这么容易就达到了?

“既然我们有这么一层关系,那总要告诉我你的名字吧!总是玄天剑仙的叫有点太浮夸了,而且也太招摇了。”白衣抬起小脸问道。

“嗯!也是,从我成剑仙以后,以前那些朋友他们好像都忘了我的名字一样,见面之后一直在喊我玄天剑仙,都有些不习惯了。那现在来正式介绍一下,初次见面我叫玄天,玄心墨幻的玄,天地一心的天。”玄天笑着说。

“额,好嚣张的自我介绍,好吧我叫闻人白衣,复姓闻人,名白衣,一个注定会响遍天下的人,既然你是我在外面第一个朋友,那我允许你以后喊我为白衣。”一个比自己还要嚣张的人,对着自己这样嚣张的介绍名字,白衣又怎么可能弱与他呢?

一个比一个嚣张,果然是什么样的人交什么样的朋友,一个德行。

就这样两人黑夜中,你一句我一句,顶着天上圆月,飞向不知的名地方。

玄天成为剑仙以后,修行了御剑之术,这种剑仙与生俱来的本能,与那些修习御剑术门派不同,剑仙的御剑术转瞬之间千里之外,万里河山只在方寸。

玄天带着白衣在天上飞了一夜,好在御剑术非凡可以实现须弥戒子之术,飞剑宽大如同床板,有玄天掌控飞行很稳,虽然快速但不见风吹。白衣躺在剑身上,枕着巨大的玄字昏睡过去。今天他真的很累了。

玄天看着熟睡过去的白衣,挥手间身上青衣脱落,覆盖在白衣身上,眼睛看着远方,思考着自己的人生。

露出一副完全不同于白天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也有着不为人知的一面,就算是武道仙人也一样,只不过他们比常人更寂寞,只有苍天之上一轮弯月,才能寄托他们的那份思念。

夜晚就在白衣的睡眠中过去,早晨醒来醒来,两人依然还在玄天剑上。远在那天边处雾气腾腾,犹如蒸汽一般,太阳从山脊处缓缓升起把白白的雾气消散在天地间,旭日的光彩应人夺目也是千变万化、多姿多彩,照射在雾气上形成彩虹,五彩缤纷的颜色一层盖过一层绵延不断,在那最接近朝阳的地方被初晨的阳光照射成一片金黄,越往西方颜色越暗最终于雾气融为一体,只等着太阳完全跃出地面的那一刻,万物复苏,大地上生命开始一天的劳作。

“很漂亮对不对,这是我成为剑仙之后所发现的另一个好处。只要站得足够高了,总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这样晨间的朝霞总是看不厌,每次看见他们都会觉得心中平静没有杂念,心里总会产生一终于过去完全不一样感觉,越来越浓郁,总觉得自己随时可能会融入其中成为他们的一份子。”玄天目不转睛的看着朝霞,沉醉在自己的世界中。

白衣点头,没有应答,身处这样的天地才对得起男儿潇洒的一生,才对得起青衫逍遥自在心,玄天一过烟云散的境界啊。

“啊——,啊——”

白衣稚嫩的呼喊声回荡在天间,穿出很远很远,远方一条若天游龙的银色大瀑布飞流而下,水汽满天,犹如仙境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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