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你为什么叫我嫂子啊,我觉得我们应该不认识吧?”凌晚拿出手机来看了看。
“我们怎么能不认识啊,我虽然不认识你,但和霍泽云是好哥们儿啊,那你当然就是我的嫂子了。”李谨舟说得理直气壮,还点了点头,觉得自己说得好有道理的样子。
“额,这样啊!”凌晚已经目瞪口呆了,看来霍泽云瞒着自己的事情还多着呢。
她之前只是认为霍泽云是一个简单的企业家,但后来她发现霍泽云还认识各行各业的高精尖人才,发现霍泽云交友范围广泛。
“但是你还是不要叫我嫂子了,就叫我凌晚吧。”
凌晚当真是不喜欢“嫂子”这个称呼,觉得自己硬生生地被叫老了好几岁。
李谨舟也不只是单单来和凌晚打招呼的,在一番攀谈中,他默默地打量观察着凌晚的举动。
当然,他和霍泽云的其他朋友或者下属一样,看不起这个凌晚的。
觉得她胸大无脑,还净是会给霍泽云惹麻烦,不是他的良人,不能在他以后的事业上有任何帮助。
虽然他已经听说过凌晚已经变好了,离家出走的脑子重新归炉,但他做为霍泽云的好朋友,还是得来会会她,给那个缺心眼的霍泽云把关。免得最后被骗了还对她感恩戴德,把她当做命一般。
结果交谈下来,他发现这个凌晚并不是外界传闻那样子,反而相当有脑子,也不像是那种见一个喜欢一个的花心大萝卜。
毕竟在李谨舟眼里,他觉得自己长得十分不错,虽然比不上霍泽云那个妖孽长相,但也能凭着自己这副长相勾引众多少女了。
“凌晚,霍泽云那人远比你想象中苦的多,经历了很多你想不到的事情,因此性情也不同于其他人。”
李谨舟最后慎重认真地开口对凌晚说,“你既然和他在一起了就要好好珍惜他,要是最后你敢弃他而去,你知道哪个下场的吧!”
此时他背对着阳光,一层层光晕在他身后展开,让凌晚看不真切。总觉得他不只是个治病救人的医生,还是一个站在天使与地狱边界的人,时好时坏,真真假假,让她分辨不清。
李谨舟嘴边绽开一抹笑容,眼神却凉得让人害怕,就在他即将开门离开的时候,转过头,笑得像个小孩子一样天真,“对了,凌晚,我不希望霍泽云知道今天我来找过你,你那么聪明,知道什么意思吧!”
……
“晚晚,试试这个。”
在李谨舟刚走后没多久,霍泽云已经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碗粥,喷洒在凌晚耳边的呼吸声似乎也比平时更要粗重几分。
凌晚顺着放在桌上的那碗热腾腾的粥看过去,竟看见霍泽云的白色衬衣被汗水微微打湿。
她转头看了一眼窗外的烈烈骄阳,窗外还有蝈蝈蝉鸣,叫得让人心烦意乱。
现在已是正午一点,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沥青马路都能被烤化。
而那个傻子竟然因为自己不想吃饭,特意跑到学校附近为自己买了一碗粥。
一南一北,跨越了整个城市的南北,往返时间怎么也要两个小时。而霍泽云仅仅离开了一个小时就回来了。
凌晚终于知道为什么他会被汗水浸湿后背了。
穿书后我成了男主的黑心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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