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琳是一个牧羊女,十三岁的牧羊女。
这在霍莱汶国是很常见的事情,因为国中山地多,所以霍莱汶国极适合养殖山羊,这种家畜浑身都是宝,羊肉自不必说了,味道鲜美,羊皮可以用来穿越皮衣,据说有些高级皮匠可以把羊皮做皮坚固的皮甲卖出大价钱,山羊毛太短,不适合用来纺织,但城里的炼金士大人们大量收购,价高虽然不高,但总算也是钱,正常情况下,一只山羊全身的毛可以换来三公斤左右的黑小麦。
而最值钱的就是羊奶。和牛奶相比,山羊奶的产量很低,味道也不算太好,不过做成奶酪后,倒是难得的美味,比牛奶做成的奶酪好吃,很受贵族和富裕家庭的欢迎,价高也比牛奶酪高出许多。
七头山羊,这是一个村子的共同财产。贝琳是村子中最擅长牧羊的孩子,她从八岁起就跟着父亲一起学习牧羊,现在五年过去了,数年的牧羊生涯已经使她能独挡一面,一个人带着七头山羊到山上放牧,绝对不让会一只山羊走失,如果有山羊跑了,贝琳就会把它给追回来,毕竟贝琳在村子中可是有飞毛腿的称号,除了凯尔哥哥,没有人能跑到比她快。
想到凯尔哥哥,贝琳就有点脸红。凯尔是村子里最帅的男孩子,比贝琳大一岁,皮肤白皙,怎么都晒不黑,而且他还是村长的孙子,懂剑术,对人又好,村子里的女孩子都喜欢他。
贝琳看了下自己的手臂,因为长年放牧,已经被太阳晒成了黑红色,和凯尔哥哥站在一起,就像是一个丑小鸭,不过村子的女孩都和她差不多,毕竟生活艰苦,常年劳作,没有一个同龄女孩子生得白嫩。
贝琳听说城里的贵族千金,每在喝牛奶,睡软绵绵的羽绒床,个个都是白白嫩嫩的美人,几十米外都闻闻到她们身上的好闻的香气,不像她们这些乡下村子的女孩,个个黑乎乎的,而且还满身酸臭味。
也不知道那些贵族千金怎么个白法!能比凯尔哥哥更白?贝琳从来没有去过城里,不过再过七个月,到了十四年成年后,每年的春临之日,她都可以跟着村子的车队,免费去城里逛一趟,不用交入城的人头税。
还有七个月听说城里很热闹。
躺在绿茵之上,蓝天白云之下,贝琳傻乎乎的笑着,这时候身后的山坡上传来了有人踩着青草行路的声音。在这种时候,能出现在这片山腰上的,应该是和她同龄的拾柴人汤姆,她一边回头,一边嘟囔着:“汤姆,这么快就回来了,是不是又偷懒,也不怕”
贝琳看清身后的来人,话停住了,嘴巴微张了一小会后,她猛地从草地上跳了起来,使劲弯腰鞠躬行礼,即是害怕,又是慌乱,而且还语无伦次:“这位神官大人,大人,不,不好意思,我没,没注意到你到来,抱歉,我应该给给你行礼,但不知道是跪礼,还是,是对不起,我不懂礼节,我,我我!”
连着三个我字后,贝琳双膝猛地跪下,然后整个人匍匐在草地上,额头紧紧地抵着绿草,她想起来了,三年前,凯尔哥哥重病,村长从高价从城里请来一位不知道是什么神殿的神官大人给他治病,当时全村的人都这样子跪着恭送那个神官大人离开。
贝琳额头抵着草地,瘦弱的身子微微发抖,大气也不敢出,从小她就被长辈教育,遇到大人物一定要将自己的姿态放低,千万不要若怒他们,特别是神官,法师这样的非凡之人,否则死了都是白死,根本没有地方说理。
带着这样恐慌的心情,贝琳等待着对方的判决,然后她便听到了来人的轻轻低语。
“霍莱汶语?这里还是游戏?”
贝琳觉得来人的声线很好听,是一种温和,且带着说不出感觉的磁线嗓音,比凯尔哥哥的声音还要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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