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暮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医院里。
虽然没那么疲倦了,但还是头疼欲裂,打破梦境重新回到现实的感觉就好像从头到脚浇了一桶半溶冰块,凉意砸过四肢百骸。
近似乎麻木的冷。
他拧了一下眉头,眼睛闭上又睁开,眼前全是五彩斑斓的幻影,大概是倒下的时候撞到头了,十分费力地看清挂在墙上的钟。
医院病房的电子钟有当日的日期,他只睡了半天,可是已经错过了她的葬礼了。
罢了。他想,她活着的时候,他就一直在错过。最后的一场见面,错过也许是对他最好的惩罚。
助理米虫提着几个塑料袋,从门口走过来,把袋子搁在病床旁的柜子上。
季暮看到他就想起逃掉通告的事,不禁有点发怵。上次《征途闪闪》上午的录制没去,小助理就像被点着一样炸了。他没怕过什么,但米虫这小子看着温文尔雅的,炸毛起来还挺吓人,来势汹汹不说,而且没完没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放心,您的派头大,Lab-B的大boss都不敢拿您的怎么样,我多管倒是显得我越级了。反正说到底,我区区一个小助理没有做好本职工作罢了。大明星为人仗义,翘掉通告跑去参加前同事的葬礼,如此感人至深,应该拿个感动全国的大奖才对。”
听这番话的阴阳怪气程度,一开口就是老阴阳师了。
不过嘲讽归嘲讽,米虫手上并没有停下,帮季暮把床摇起来,又搁上餐板,一层层的拆开打包盒,整个病房瞬间弥漫着海鲜粥的香气。
“你是暗恋瞿今焉?还是合作以后,变成她的粉丝了,是吧。”
季暮听到他这话,口里咽下的粥都呛了一下。
“天之娇女。谁不喜欢呢,我也喜欢。你看看,我手机屏保都是她,她可是我的小仙女。唉,只可惜香消玉殒,天妒美人。”
季暮瞟了一眼米虫的屏保,是一张瞿今焉的同人插画,红唇妖艳,穿着一件兔女郎的女仆装,胸部故意画的很大,连羞怯的表情都跟本人别无二致。
原本还能咽进去的粥,竟然吃出了烦闷的味道。
“我没暗恋她。也不是她粉丝。”季暮冰冷地说。
“啊?”米虫被季暮语气中反常的寒意吓到。平时笑意盈盈春风拂面的样子常常让人产生这人没有脾气的错觉。但一旦不笑,板着脸的样子的确有些不怒自威的气场。
“我是她前男友。”
“哦。”
“初恋。”
场面一度有点尴尬,米虫十分后悔刚才秀屏保的事。
季暮没再吭气,也没喝粥。米虫额头开始冒汗,脑中高速运转如何快点岔开话题。
“对了,教堂的老修女让我交给你一样东西。你在那倒了可把人吓坏了,急忙叫了救护车。这么慌乱还不忘把东西给我,看来这个东西很重要。”
“什么?”
米虫翻了翻胸前的包,还在刚才季暮冰冷的语气当中没缓过来,吓得有点紧张翻了好一会儿才找到。
“这个。”
米虫摊开手心,是一只金色烤漆的昆虫挂饰。
看起来既像蝴蝶又像飞蛾,季暮拿过来放在眼前仔细端详,这个东西他不是第一次见,几年前在瞿今焉的包上有见过。
应该是她生前的遗物。
按照瞿今焉的习惯,不管是饰品,还是衣服鞋子包包,她向来都是喜新厌旧,用没多久就扔掉是常态。
使用超过几年,那么这个东西一定对她有特殊含义。
季暮在指尖细细地摩挲着挂饰,在翅膀边的地方,看到了一个很小难以注意的字母“A”。
字母虽然很小,但很不是常见的字体,像是手写体,更像是一个LOGO。
“你认识这个品牌吗?”季暮指着挂饰上面的字母问。
米虫瞟了一眼,有些得意地说,“我进LAB-B之前,在女装杂志工作室实习,这一看就是高端小众品牌,我认不出,但我师父肯定知道。”
“看你表情,还以为你知道。”季暮嘴角咧开一点弧度,似笑非笑。
季暮难得怼人,米虫有点吃瘪,但还是有些欣慰,心说自家艺人还挺腹黑,一直还以为是老好人样子的傻白甜,这样表面如沐春风,内心城府深的人,以后的路才能走的更远。
“我师父知道等于我知道,我给他拍张照片。五分钟就能知道结果。”米虫火速拿出手机拍照发消息,“你再吃两口。看你脸色这么好,两天都没吃东西了吧。你不是参加前女友葬礼了吗,那个教堂这么抠门的吗,连口饭都不给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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