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疼!
她跳起来抱住自己光溜溜的脚。
和她的衣服一样,她的鞋子也莫名其妙的失踪了。
平常穿惯了舒适的鞋子,突然光脚,简直连路都不会走了。
她知道自己走路的样子一定很滑稽,一步一跳摇摇晃晃好似一只喝醉酒的鸭子,炙热的黑土地像块巨大的铁板,烤着她的脚板心。
她只得踮起脚尖,粗糙的路面硌着皮肉细嫩的脚趾,疼的像是行走在刀尖上。
偏偏图坦卡蒙还走的特别快,在前方迈着一双笔直的大长腿。
她忍着脚痛踉跄地跑跟上,加之气实在是暑热,不一会便满身是汗,长长的头发被汗水塌湿,粘在脸颊上,又黏又热。
她抬手擦去汗水,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凑鼻子过去闻了闻罩衫的袖子。
他刚才跳进河里救她,衣服自然是湿透了,现在被烈日和她的体温蒸得半干,上面还留着些水草与泥沙的腥味,混合一种馥郁浓烈的古老香料。
亦掺杂着他和她两饶体味。
这几种不同的味道混杂在一起,实在不是什么美妙的体验,可她却觉得这是种值得留恋的好味道。正是她一直在苦苦寻觅,却求之不得的。
夏双娜又将头埋进袖口,深深吸了一口,两口,直到整个胸腔里都是这种味道,每根发丝和每个指尖上都萦绕上这种味道才罢休。
当她猛的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羞耻度爆表而且无厘头的事情,脸噌的就红了,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就地活埋。
完了,完了,她不会是得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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