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一定会引起更强烈的轰动吧。
言浩顺势望向乔阅晗抚琴的手指,十指修长,指节分明,真美。
不愧是一双轻松驾驭“琴中之王”的手!
可是这双手似乎并不满足于驾驭钢琴,这双手在言浩的吉他琴弦间也开始青涩起舞,虽然弹的都是最简单的和弦,但论衔接与质感,也的确能听出她出众的音乐审美。
言浩仔细聆听着,像是又get到了乔阅晗身上的新惊喜。
“你,过的好吗?京城的生活,应该比通市有意思多了吧。”
“还好吧。”琴音停了,乔阅晗微微仰起脸,看向天空,似乎在认真思考着什么。
然后她认真地转过脸颊对言浩道:“不过,没有了一个对我穷追不舍的对手,好像我自己都变得没那么努力了。”
没有了一个穷追不舍的对手,自己变得没那么努力了?
这句话虽然别扭,但言浩却听懂了。
当初他失去学习动力,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乔阅晗的离开,乔阅晗都不在了,言浩就失去了胜负欲。
他就只想赢乔阅晗,而且他还天真地以为,只要在学习成绩上胜了一筹,乔阅晗就会对他青眼有加,甚至心生爱慕……
的确太天真,家里出事后言浩才想明白。自己除了学习成绩和乔阅晗靠近一点点,其他方面,天赋,外貌,家世背景哪点能入得了乔阅晗的眼睛?
就算这姑娘现在不懂金钱名利,和自己牵手成功,也难保未来的岁月自己不会在无时无刻的比较中心力交瘁,心生自卑。
所以,自己这是在多愁善感什么呢?
等等!
所谓“穷追不舍的对手”,不就是指当初千年老二的自己吗?
所以,所以自己难道真的在乔阅晗心中占有一席之地?
不等言浩回应,乔阅晗继续道:“人就是这样,总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中考那年,爷爷奶奶相继去世,通市没有了至亲,爸爸就只有接我到京城上学和生活。我以为我只是换了个环境,没想到,却换了整个世界。”
“说出来,你也许不会相信,这个新的世界直到今天我还在努力适应。京城真的是一个充满奇迹和卧虎藏龙的地方,可是我再也没有了把我捧在手心里疼爱的爷爷奶奶……也没有了那个风雨无阻,每天送我回家的男孩儿。”
听到这里,言浩才骤然一惊。
那个风雨无阻,每天悄悄送女神回家的男孩儿,
不是别人。
原来自己曾经做的那些“舔狗”的事儿,她都知道!
从高二开始,言浩对乔约翰的暗恋到了痴迷的程度,为了每天能看乔阅晗久一点,言浩放弃了跟朋友们一道放学,而是悄悄骑着自行车尾随在乔阅晗身后,隔着二十米的距离,一分不多,一分不少,默默相送。
刚好两人家住同一小区,言浩每次都是默不作声地目送乔阅晗进了小区,这才放心回家。
时间久了,贪恋熬成了守护,坚持也成了习惯。
只是这段过往他总以为别人不知道,也没打算告诉谁,尤其是乔阅晗,可他没想到,女孩儿的心思敏感细腻,每天一个大活人跟在自己身后,她怎么可能一点也未察觉呢?
又因为这个大活人不是别人,是言浩,所以乔阅晗才没有立刻报警,告他一个尾随跟踪的罪名。
久而久之,两个人竟然都心照不宣地习惯了这种奇妙的关系。
一个在前,一个在后。
和学校里的校榜一样,乔阅晗在前,言浩在后。
两人之间那二十米的微妙距离,似乎就象征着言浩永远都追不平的那些分数……
“其实,我挺怕黑的,可是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实在不忍心让他们接我下晚自习……还好有你,谢谢啦。”
“不,”言浩下意识地看向乔阅晗,而对方也在看着他。
被女神这么柔情似水地一看,即将出口的否认到了嘴边就变成了默认和自嘲:“客气什么,你可是全校最漂亮的姑娘,当你的护花使者,我可是一点都不亏啊!倒是要谢谢你,没把我当成跟踪狂,交给警察叔叔……”
乔阅晗果然被逗得咯咯直笑:“你才不是跟踪狂呢!在学校上课的时候,你眼里只有学习,根本不看我!”
额。
眼里只有学习,那还不是因为你 ̄□ ̄||
你走了以后,你看我正经搭理过学习一眼么?
言浩这个哭笑不得。
这时乔阅晗的手机忽然响了,两人愉快的闲聊就此结束。
“我该回去了,你送我吧。”
“啊?好。”言浩从乔阅晗手里接过吉他,放好,再拎起书包,与乔阅晗并肩向她曾经居住的独栋洋房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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