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送走了周在旭,迎来了大学最后的一年。
上半学期,大家都像打了鸡血一样,拼命学习!恐怕自己稍不努力,就会被别人超越。
我们寝室四个人,碰面的机会越来越少。大家忙忙碌碌的,从前晚上四个人会一起聊聊天,一起看看电影,现在,即使大家晚上回到寝室,因为都很晚,直接躺在床上睡觉了。
子墨是个小镇来的姑娘,她的梦想就是能留在海城生活。所以,大四她拼命读书,想要考研最后留校当名辅导员。
美玲也是小镇的姑娘,她与子墨不同,她想去更大的城市,最好是嫁个有钱人,做个阔太太。她也为了这个梦想努力着,最近如愿交到了一个很有钱的男朋友,那个男人比她大将近10岁,是个银行高管,他答应美玲毕业就和她结婚,带她去周城并给她安排工作!
饭饭最近一直在谋划一件大事!我死乞白咧的求她,她才肯告诉我!
饭饭打算在毕业那天跟小白学长求婚,她答应她妈妈的要求,去她妈妈安排的单位工作,这才换来了她妈妈同意她毕业结婚的请求。
饭饭本来也想和我一起去苏市闯荡,但是小白学长考了研,她舍不得小白学长,正巧她妈妈也不同意她一个人去外地工作,所以她只能放弃和我去苏市的想法。
其实,我很替饭饭开心,她留在海城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安安稳稳的工作,一边守着自己爱的人,一边待在父母身边永远被父母疼爱着。这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了吧!
我更是佩服饭饭对爱情的勇气,所以我自告奋勇主动要求参与到这件大事当中,做她的“帮凶!”
不过,我们策划的有点早!哈哈哈…距离毕业还有半年时间呢!
倏忽间,半个学期过去了。
快过年了,牧之从苏市回来了。这半年,他时不时就会回海城陪我待几天。我们并没有因为距离而疏远,反而更爱着对方。
回来后,牧之忙着卖掉海城的房子,他想凑钱在苏市注册公司。
我陪他在房子里收拾东西,无意间,我在柜子深处看见了一把木剑。
“牧之,这把木剑你在哪里买的?”
“这个呀!我记得是高中有一次外出写生看见一个手艺人自己做的,觉得很别致,就买了!”
我从兜里掏出手机,翻了很久,找到了我穿着汉服背着酒葫芦的照片。
“你看!”
“这个酒葫芦好眼熟!”他仔细的端详着照片。
“原来你就是买走小木剑的那个人呀!”
“当时也在那里写生吗?”他惊讶的看着我。
“对啊!咱俩的缘分真是不浅呢!”
“我当时也看中了这个酒葫芦,但是我寻思我也不会喝酒,就没买。”
“谁说喝酒才能买酒葫芦呀!我都用它装矿泉水。”
“哈哈哈…那这把木剑送给你!”
“不要,等结婚那天,你佩戴这把木剑穿着汉服来迎娶我吧!”
“好!一言为定!”
我们开心的收拾着东西,临走前,十分舍不得这个地方。
这里充满了我和牧之的回忆。
想着他第一次带我来这里,和我求婚的记忆还历历在目。
他拉起我的手:“老婆,我答应你,以后一定在苏市给你买一套你理想中的房子。”
我点着头,轻轻关上了门。
赵保乐之前偷偷和我通电话,告诉我,他们在苏市发展得不错,但工作室毕竟规模太小,好多有名气的大公司都瞧不上他们的小作坊。季潼牧之一直想着做一番大事业,多赚些钱能给我一个好的生活条件。
苏市是个大城市,房价高,节奏快,其实牧之这些年参加比赛的奖金外加工作室赚的钱,还有海城的房子卖掉的钱,足够我们在苏市买房子了。注册公司也需要一大笔钱,赵保乐让牧之去求他爸爸的帮助,牧之爸爸也是个商人,帮他注册个公司不算难事。但是牧之很倔强,不想接受爸爸的帮助,想靠自己的能力在苏市注册公司,最后赚钱买房子。
我很支持牧之的想法,即使他买不起房子,我也愿意嫁给他。
看着牧之为我们的未来如此的努力,我也想出一分力。
回家后,我把牧之的想法告诉了妈妈,妈妈也认为牧之很有责任心,很有担当。
“妈妈,我可不可以管你借点钱!我也想为了我和牧之的未来出一份力,等我上班赚了钱,一定还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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