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就是公安局确定证据,移交检察院,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宣判的事情了。林安姝已经成年,不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这种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别说林家不知道会不会出手,就是出手又如何?
这样的话,就是天下太平了。
至于林安姝?她要是不动手伤人的话,就算我是杨晨,也奈何不了她。
但是她要是真的动手伤人的话,按照法律的规定,自然也应该受到她应得的惩罚吧,我可是完全按照规则来做事的。程序正义,结果也一定正义不是吗?
那么林安姝付出她应该付出得代价也是正义的不是吗?
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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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骗你的!
我会做出那种事情吗?真的是,我可是“阳光”啊。怎么会做这种大反派呢?
再说了,要是真的把林安姝送进监狱,那王衡心里必然会扎上一根刺。和宋瑶慧之间到底能不能和谐的在一起还不好说。
而且王衡必然会反感这些事情。
所以不能把林安姝送进监狱啊。怎么做呢?
林安姝的精神状况不能忽视,她这个病娇,绝对是有精神疾病的。一个正常人,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人触犯刑法和一个精神病人触犯刑法结果是不同的。
所以,林安姝的结果不过是会被送入精神病院治疗罢了,虽然是强制性的。但是对她而言,能够治疗好精神疾病也算是一件好事吧。
毕竟林父就是这个打算不是吗?想把女儿送进精神病院,但是又不忍心,觉得愧疚,所以一直举旗不定的。我可以提供一些小小的帮助。
这样的结果,王衡是能够接受的。和宋瑶慧在一起也就全无阻碍了。
倘若治疗成功,林安姝出院后也就不是病娇了,看到王衡和宋瑶慧已经在一起了,也自然而然不会有什么过激的举动。
倘若没有成功,那就继续治疗吧。相信林父是能够找到足够优秀的精神病院来治疗他自己的女儿的,我就不用担心了。
这么一来,才是真正的万事大吉。放在电视剧里都能够充当大结局的那种。
男一号和女一号终成眷侣,甜甜美美的幸福生活在一起。痴情的女二号则送入精神病院进行治疗,获得了救赎和新的生活。
什么?你说我这个男二号?
开什么玩笑,我怎么会是男二号,我是导演好不好。
这一场大戏,还是需要我来让它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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