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
这一次,没有什么所谓的不吃不喝,悲痛欲绝,我只是及其平静地将他删除。删除他前,我对他说:
“我希望你一定要过得很好,至少比我好,只是此生,我都希望,我们不要再见。“
后来,我遇到很多男生,比他优秀的人很多,比他长得好看,比他温柔的也不少,只是终究,我喜欢不上任何人。
书上说,“年少时不要遇到太过惊艳的人,否则他会黯淡了你的一生。”
我喜欢的那个人,不惊艳,不出色,不优秀。
可我就是这样,一如既往地,不撞南山不回头地,暗恋了他,喜欢了他四年。
我们故事的开始,没有非常特别的,令人难忘的争执,或者一见钟情。
文理分班后,午休时,身旁的同桌推了推我的手臂:
“你看那个人,长得好像王俊凯。“
我无语地抬头随便看了一眼,然后低下头继续看小说,还淡淡地说了句,“我又不喜欢王俊凯。”
从16岁到快20岁的年纪,我的心中一直有个男孩的影子。
过了那么多年,我依旧对他印象深刻。
不过就是,坐在教室第二排,中间第一行的那个男孩,喜欢的不是篮球,不是足球,不是跑跑跳跳,成绩一般,没事最爱干的,就是抱本书,静静地看着。
年少时的再多欢喜,不一定就会天长。
我想,我确实挺无能的。
一心一意地喜欢他很久,可还是不能让他喜欢上我。
过了那么久,想起他,只是在一个寒冷冬日的下午,突然忆起了他。
心中没有了什么波澜。
我也不怎么伤心。
我曾经给一个叫做枫昶的账号留了100条言,前面99条,都是对他的告白。
只有最后一句,是别离。
“我走了。“
只是那个账号,他说过,他永远不会登陆。
那些我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那些我对他的祝福,他这辈子,想必终究是不会再看到了。
回忆太甜,结局太苦。
我想,是该放下了。
我曾经竭尽全力的去喜欢你,却忘了,你喜欢的那个人,从始至终,就不是我。
我曾经毫无保留地去喜欢你,却忘了,我们并不合适。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