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手里拿着药,而他一直在看着她,无奈之下把药放进了嘴巴里,就着他递过来的水咽了下去,然后就看他的手在她面前慢慢展开,手心里赫然躺着一颗糖。
季岚不由得笑了,拿过来细看之下,下意识地欢呼起来:“竟然是我最喜欢的橙子味。”
“当然要选你最喜欢的。”
“你怎么知道?”她仰脸问他。
他一双含笑地眼睛望着她,她的脸红红的,眼里是心无城府的热切,他一双狭长的眸子在她的脸上巡视了一番,最后停在她微微张开的小嘴巴上,停顿了几秒,方才慢慢开口:“我尝过。”
“呃?”
待季岚读懂他话里的意思,脸已如红透了的柿子,她掩饰似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在客厅里踱了两步,只觉浑身更是燥热,脱口而出:“屋子里好像变热了。”说完后,又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果然,他眼里的捉狭意味更浓了,一双桃花眼里笑意满满,反问她,“是吗?”
她更窘了,不知该怎么答他,她能说自己跟他坐在一起,就会心跳加速,连带着浑身发热,他什么也不用做,单单那双眼睛望着她,就好似是在她的身上点了火。
他却不再逗她,回身试了试暖气片的温暖,说:“是变热了。”
“怎么可能?”
他冲她点头,示意她过去摸一摸,她有些狐疑地把手伸过去,和他的手并排放在一起,他的手掌宽厚,手指细长,骨节分明。而她的手掌窄小,根根手指犹如莹白的笋,两只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昭示着主人身份的不同。
他抬起手轻轻覆在她的手上,握住了她的手。
她的一颗好不容易平静的心又开始动荡起来,她佯装镇静,不敢抬头去看他,良久,才听他在她耳边低语:“是不是热了。”
“呃?”她反应过来,才发现手心下真得传来了比原来要高得多的温度,“怎么回事?”
她讶异地望着他。
他伸手捧住面前那张小脸,望着她的眼里深情似水,“因为我来了!”他停顿了几秒,再次沉声道:“以后你的身边只会有温暖,再无其他。”
她的心又擂鼓似的跳动起来,一双眼睛感觉无处安放,不敢看眼前那张帅气清俊,柔情肆意的脸,却又总是忍不住想去看他。
十年不见,他真的变了,以前的他是不会说这样的话的,那时的他是大众情人,跟谁都走得很近,风趣幽默,开朗帅气,总有很多女孩子围在他身边,但他似乎又跟谁也不亲近,礼貌有加,维持风度。
季岚是高一下学期才转入春华一中的,这是一座百年老校,也是春城最好的高中,升学率非常之高,考入春华一中的学生就意味着你的一只脚已经迈入了大学的校门。当然这里的分数线相应地也高得离谱。
当地很多人家为了让孩子可以进春华可谓是煞费苦心,季岚进这所学校却没费多大功夫,她初中是在县里读的,理所当然地也就进了县里的高中。季岚爸爸本是在县城里开了一家饭店,因为季岚妈妈的操持,这几年挣了些钱,季岚爸爸季怀远就想着把生意做大,把饭店开到市里去。
那是个人人都想往大城市奔的时代,季怀远也不例外,他和妻子杨茹这几年起早贪黑,辛苦操持,手里挣了些钱,就想着去市里寻求更好的生活。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他们生了个非常争气的女儿,季岚从上小学开始就一直是班里的甚至是年级里的第一名,小学到初中,现在又到高中,学习成绩一直稳居首位。杨茹私底下不止一次和季怀远商议,说不能耽误了他们家这只“金凤凰”,听说市里的春华每年都有不少学生考入清华北大,咱这闺女在这县城里上学,这县里的教学水平怎么也不能与市里的比,只怕是会影响她的前途。季怀远手里有了些钱,财大气粗,说话底气也足,说,“我这就去春华附近买套房子,你们娘俩先去着,我把这里安顿好就去与你们会合!”
去市里买房子不难,但要把饭店开到市里去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光找合适的地方就得费一番功夫,装修,办证等等这些都不是一时半会能解决的,但杨茹心里急呀,这眼看着闺女这高中上了快一年了,总共就三年,一眨眼的功夫就过去了,虽然心里百般不放心,但还是领着季岚先行去了。
季岚从小就是乖乖女,对父母的话总是言听计从,虽然她有些舍不得生活了十几年的家,但还是没有忤逆母亲,跟她一起去了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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