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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刻,夕阳西下,习习凉风吹来。

九月的风已经萧瑟了起来,余笙校服下只着了件单薄的毛衣。

本一直以为这样平平淡淡的生活会持续下去,却没想到这一天是她人生的分水岭。

“快动手啊,等她过去之后我们就没机会了。”

夕阳下,两个女孩子的影子被拉的老长。

“等下我有钢琴课,今天要先走了哦,改天再一起回家吧!”短发少女停下了脚步,侧头对李余笙说道。

“啊,这样啊,好的吧。”少女露出了有些失望的表情。

“好的,明天见啊!”短发少女扬起手来冲李余笙道别。

“嗯嗯,明天见呀,小雨。”

李余笙刚想转过身去,短发少女却突然上前一步揉了揉李余笙的头发。

“小笙,生日快乐!”

“……”余笙呆呆地望着她,黯然地低下了头。

“怎么啦?感动得都不知道说什么了?”短发少女微微一笑问道,接着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个蓝色的小盒子,“喏,生日礼物,收好了。”

短发少女突然感觉撞到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原是余笙毛茸茸的小脑袋。

“谢了。”

夕阳染红了整片大地,照的整栋楼像地狱里的熔岩一般,给整栋教学楼染上了一层蜂蜜一样的颜色。

李余笙背着她的粉红色的小书包,悠哉悠哉的往家走去,后面两个怪大叔的言语却断断续续的传到她耳朵里去。

听到那隐隐约约传过来的几句话,她开始警惕起来,这两个怪蜀黍不会是要绑架我吧,我可是个花季的美少女,我就知道老天嫉妒我的美貌。算了算了,赶紧走吧,早知道就和小雨一块走了。

“大哥,怎么办?那丫头走的快了,她是不是发现我们了?她要拐过去了,我们怎么办?”

“是不是彪啊?快点跟过去!”

听到后面加快的脚步声,李余笙更加慌乱了,看来是时候拿出我跑800米时候的速度了。

天呐,这都是什么人?

嘤嘤嘤,人家斗地主还没有玩完呢!

跑步的时候不要想事情,这是给大家的忠告。

因为我们的女主角李余笙在跑步的时候,大脑也在飞速的运转,想一些她自己认为很重要的东西(或许她自己也没认为很重要),然后来了一个……平地摔。

嗯,没错,就是这么的草率。

“哎呀,我的外套,都是白的,早知道就不穿白的了,上学就不该穿白的,我穿白的干啥呢?回家再洗,洗了还不干。唉,可以多买几件白色的外套,要哪个牌子的好呢?要不然穿黑色的吧,黑色的不显脏。而且穿黑色的比较稳重,就这样决定了。诶,不对啊,白色的比较好看。但是白色容易脏,可是黑色显瘦啊。嗯,对,黑色显瘦。我也不胖啊,其实还是白色好看,一般的小说女主她们都是穿白色连衣裙的。”

啊啊啊啊啊啊啊我到底为什么要这么纠结啊?我这洁癖到底是遗传谁的呀?

“我是谁?我在哪?我这自言自语的毛病,到底什么时候能改?”余笙懊恼的拍了一下自己的小脑瓜。

“算了,赶紧起来回家去—”李余笙拍拍书包站了起来。

“咦惹!!!!”

“跑得挺快啊?”

“大、大叔们好呀!”

“叫什么大叔,谁是你大叔?”

“对对对对不起,小哥哥,小哥哥。我错了,哥哥们,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去?家长会担心的,爸爸妈妈肯定做好饭了,等咱回去的呀。你看大家都很饿了,而且都很累了,那我们就各自回各自的家好不好呀?那就改天再见好吗,小哥哥?”(鬼才想再见呢)

“你这小姑娘废话咋这么多呢?”

“别跟她废话,大哥,直接弄回去完事了。”

“说的也是,早点把她弄回去,我们早点好回去吃饭。而且今天晓瞻的电视剧好像开播呀!”

“是吗?我可喜欢他了,我女朋友也喜欢他。我妈也喜欢他,这个男孩子真的不错耶!”

“嗯,那大叔你们先聊哈,我先、我先回去了。”

“别走—”

那个个子比较高的黑衣人突然把手伸向了李余笙的书包。

周围突然寂静了下来,在这个狭小的巷子里,突然浮现出万点荧光,像一个一个的漂浮着的会发光的小雨滴一样,李余笙不由得看呆了。

这时一双骨节分明的手出现了,那手的白色是她从未见过的白色,既冷清又纯洁,像极了冬天的初雪,却还要比初雪更冷峻一点。

这倒不像是活人的手了。

那手轻轻的推开了对方伸向李余笙的黑爪。

李余笙这才注意到手的主人,一袭白衣,似月华一样的颜色,墨发如瀑披在肩上。他所到之处便有万点荧光浮于空中。

那人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香气,不像是人工香水的味道,就好像寒冬腊月里的梅花那股子冷峻的气味。虽让人畏惧,倒也不至于让人讨厌。相反的,余笙甚至对他有一点亲近感。

他的出现似乎把所有的光亮都带走了。

又或者说那是因为他一人是光亮。他好像光源一样,站在那里,便是人群的焦点,好像一人便是这世上所有霁月清风的代名词了。

嗯?

起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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