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说什么人间至味是清欢,那不过是书本上的一句话,根本无法证明什么。
所以何梦就开始体悟,从品味一杯水,到只吃清淡的中餐和晚餐。
让平淡成为一种习惯。渐渐地,竟然真的生出了甜味,水是清甜,蔬菜是甘甜。
她基本不喝饮料,也不吃水果。这就是她对平淡即幸福最好的体悟。
好吧,平淡也说得通了。
那痛苦呢?
她经历过妹妹离开人世的痛苦,经历过择一个不喜欢的男人结婚的痛苦。
但最后都归为平静,人生的痛苦难道不正是人生的波澜吗,人生的波澜不正是人生的精彩吗?
所以这些痛苦不正是人生的幸福吗?
何梦就知道“落笔成歌”一定能读懂她的话,然后微笑地回道:“你只说了感性,却没有说理性。”
“落笔成歌”回道:“理性其实就是感性过后的一种收获,既然任意一种感情最终的指向都是幸福,那对于人生中的总总遭遇就不用挑挑捡捡。”
何梦望着“落笔成歌”的回复,内心很欣慰,不亏是她的精神知己。
不过她还是故意问道:“那如果不挑不捡,那人生不就过成了得过且过,逆来顺受了吗?”
“落笔成歌”回道:“那理性就会发挥作用了,理性使你可以趋利避害,成为更好的自己。同样的,在你成为更好的自己的过程中,痛苦、快乐、平淡也会逐一呈现,但对于你而言,却都是幸福。”
何梦看到这样的回答,简直觉得“落笔成歌”在自己大脑里安了监控。
何梦于是自然地问了一句:“那你也是这样认为的?”
何梦有些期待了,既希望“落笔成歌”和自己想法一模一样,也希望和自己的想法完全不同。
“落笔成歌”回道:“我的想法和你恰恰相反。”
果然不出何梦所料,每一次“落笔成歌”都会给她意外。
“落笔成歌”直接继续回道:“你是从感性到理性,我却是从理性到感性。”
何梦看了看“落笔成歌”的回答,仔细想了想“落笔成歌”的意思。
于是问道:“你是指从感性到理性,再从理性回归感性?”
“落笔成歌”回道:“你理解的不错!”
何梦嘴角露出妩媚的笑容,因为“落笔成歌”说他的想法和她的想法相反,其实实质上却是一致,这是第一次他和的她的想法一模一样。
陈晓歌打下最后几个字以后,直接放下了长方形的手机。
其实他是“骗”了“梦如南筏”,他的“理性之后再感性”,并不是何梦理解的意思。
但他真正的意思,“梦如南筏”想必是理解不出来的。
因为“梦如南筏”和他的生活经历不同。
陈晓歌读了太多的书,懂了太多的道理。
所以他有了一种常人难以企及的通透和理性。
这种理性本可以使他超然物外,不食人间烟火。
但陈晓歌拒绝了。
他决定从世界已经给他准备好了的桃源回归红尘,回归俗世。
而且选择将桃源与尘世融合,变为一种辽阔的温和,与无限的温暖。
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在陈晓歌面前都愿意对他倾诉,因为他理解所有人。
然后为他们指明一个方向。
人们看见陈晓歌,总会觉得遇见了一个更好的自己。
而这种错觉恰恰是因为陈晓歌不急于向他人展示他自己的想法。
而是完全地理解和解读他人的想法,并表现出我和你不一样,但其实我又和你一样的姿态。
这样的陈晓歌,谁不愿意与他亲近呢?
何梦朝着陈晓歌的回答静默了很久,这是一种极致的喜悦。
人们总说,真正的自我一定是孤独的,可偏偏有一个他,让她觉得前路有个人,与她同行。
“梦姐,你说那个花生又在搞什么幺蛾子,准是又在寻思勾引哪个男人吧!”一个白白净净的男孩子说道。
这个男孩子还在读大三,据说曾经还是抖音上的小网红,只不过后来不火了。
何梦眸子里透出淡淡的妩媚,说道:“是不是觉得客户太少了,要不要把我的客户都给你,提成还是归我?”
“梦姐,你也太黑了吧?”男孩不敢再和何梦搭话。
“梦姐,你来一下!”不远处,花笙伸出白皙娇嫩的手臂,向何梦招手。
何梦眸子里透出疑惑,最近这个花笙把一切业务上的事情都交给她做,她自己整天与公司高管勾搭在一起,几乎不会找她,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梦姐,我要出去一下,组里的事劳烦梦姐你了。”花笙客客气气地微笑道,漂亮的眸子里透出清新可人的波纹,煞是好看。
“行!”何梦心里一阵摇头。
花笙今天要去参加一个聚会,没有其他的原因,只是因为这个聚会有夏诗宇。
攻略夏诗宇,既是老板的指令,也是她自己的追求。
热闹的长方体空间里,一桌桌事业有成的人士。
要么就像是夏诗宇这样的很有潜力的青年。
一个发福的中年男人端起弧形的玻璃杯子,说道:“这一桌都是龙城的青年才俊,哈!”
中年男人脸上生出浓烈的笑,说道:“来,我们喝起来!”
姓冯的女子端起杯子站起来,笑道:“有胡老板在这里,我们这些人哪里称得上才俊啊,我看,我们都是草包才对!”
中年男人称赞道:“不愧是龙城有名的大美人,人美,嘴也甜。”
花笙自然也不甘落后,她的清纯漂亮本身就可以和冯姓女子的性感妖娆分庭抗礼。
花笙举起酒杯笑道:“胡老板客气了,我们龙城有名的企业,哪家没有胡老板的股份,龙城能和胡老板一样有这么大财力的,都找不出几个人呢!”
中年男人笑意更甚了,说道:“早就听闻秦总手下有一个大美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
中年男人口中的秦总就是花笙背后最大的老板,知道这个消息的人不少,但在公共场合说出来的绝对是第一个。
底下许多青年男女却纳闷了,秦总是谁,龙城有这么一号人物吗?
夏诗宇望着底下众人对姓秦的一无所知,不禁摇头到,这些人想往上爬,估计也爬不了多高了。
如果什么消息都要等到别人亲口告诉你,那绝对会丧失很多机会。
夏诗宇端起酒杯,说道:“胡总,和女人们喝酒终究是喝不痛快,来,我敬您。”
说完,夏诗宇一口干了酒杯中的酒。
中年男人看着夏诗宇,欣赏地说:“早就听说嘉亿的夏总监年轻有为,是个人才,有空来我公司坐坐。你要是在嘉亿待腻了,来我这儿,什么职位,你随便挑。”
夏诗宇笑道:“胡总,捧杀我了,我再敬您!”
到了和中年男人这样地位上存在巨大差异的情况,尽管夏诗宇心中不会尊敬对方,但表面上一定会给足对方面子。
不知不觉,已经吃了两个小时,人分为几波又赶下一场。
在接近凌晨一点的时候,男男女女才开始离开。
大老板们基本上都走光了,剩下一些年轻男女。
当然,一些漂亮的女子和已经人到中年的老板们一同离开,这一切也是尽在不言中。
出奇的是,艳名在外的冯姓女子与在同事眼里总是勾搭男人的花笙却没有离去。
其实越是这种名声不好的女子,私下越是洁身自好。
她们只是把美貌当作事业的辅助,但真正需要她们奉献自己时,她们往往不会如此做,除非换来的是她们真正想要的。
她们绝不会拿美貌换一个只是男人的附属,她们从不是谁的附属,她们只是她们。
从这一点看,她们倒是比何梦更灵活和大胆。
只不过,何梦从不把自己当女人看,她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女人。
何梦选择的是人的活法,而冯姓女子和花笙选择的是女人的活法。
“夏总,不送送人家吗?”花笙一双清纯的眼眸里柔情百转,黏在夏诗宇身上。
冯姓女子瞥了一眼夏诗宇,笑道:“噢,两位真是郎才女貌啊!”
冯姓女子明显不打算与花笙争风吃醋,她有她自己的自信。
夏诗宇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花笙,也不搭理她。
首先她不过是姓秦的那个男人的一条狗,然后她也不是夏诗宇喜欢的类型。
但他也没有屁颠屁颠地滚到冯姓女子的身边跪舔她,她或许很是夏诗宇的菜。
不过爱情在夏诗宇眼里永远只是调味剂而已,它没有那么重要。
“我倒觉得,冯大美人才是真正的美人。”夏诗宇只是一句不咸不淡的恭维。
“哼,没一句真心话!”冯姓女子娇嗔道。
“冯小姐,我送您回家吧!”一个衣着得体,很是儒雅的青年男子朝冯姓女子说道。
冯姓女子故意瞥了一眼夏诗宇,说道:“夏先生可别拂了美女的好意,不然有你好受的!”
然后冯姓女子就任由儒雅男子送她回家。
“夏总!”看见冯姓女子远去,花笙朝夏诗宇喊了一句。
“花生小姐啊,你别老是跟着我,我现在可是个醉汉,小心我发酒疯可是要打人的!”夏诗宇漫不经心地说道。
夏诗宇自顾自地打了一辆车,把花笙一个人留在那里。
一个英俊的青年开着车要送花笙,花笙淡淡地回了一句,“不用你管!”
然后,她也招了一辆车,气鼓鼓地走了。
从车上走下,夏诗宇独自点燃一支香烟。
红色的火光一下就在黑暗里灼烧起来。
走了一段小小的路,烟已经烧到了尽头。
夏诗宇灭烟的习惯与人不同,他喜欢用手指上的肉掐灭烟头。
虽然这样,手指上会有灼烧感。
但他偏偏喜欢这种疼痛感。
夏诗宇感受着手指上微微的疼痛。
每个人都是亡命之徒,我们的一生,终将都是从生走到死。
在这一条由生到死的必死之路上,必然会经过伤、病、离、苦。
但那又如何呢?
夏诗宇嘴角露出一抹轻蔑的笑容,烟头上的火光被手指捻碎,散成一束飞离的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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