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很大,人很多。他们是不起眼的四个人。
五彩斑斓的大厦茂盛地生长起来,洋洋洒洒的街道像碧波粼粼的河流,一粒一粒的人点在其间。
川流不息的行人、汽车、自行车铃,宽阔的街道,平直而整洁,并排的香樟树,芳香而素雅。颀长的大厦直过云霄,而树立在一楼的店铺都是珠光宝气,很显然这是一条热闹繁华,人流很大的商业街。
但夹杂在这些宝阁玉楼的店铺群的一家店铺,从招牌到大门,从外观到陈设,都被主人故意做旧了。就仿佛是一个满身名牌的贵妇人,腰间竟系着一个古色古香的香囊。
偏偏这样的风格却罕见地没有与四周格格不入,反而像是画龙点睛似的,使整条商业街,更有灵性起来。
店铺正中央,镌刻着“云歌书舍”,烫金的四个大字,被斑驳的不规则灰色割裂成破旧的样子,一扇古朴的檀木门,门内坐着一个素雅的男人,他穿着干净整洁的衬衫,颀长的身子像是柔软的白云。
他的笑似清风,流过宽阔的书店内。
“陈老板,早啊!”妆容素洁的女人朝青年微笑,眉眼里生出自然的妩媚,她剪了齐耳的短发,白色镂空衬衫外套一件定制的西服,显然还穿着工作装。
“早啊,何小姐,又读张爱玲?前前后后,张爱玲的书你每一本都超过六七遍了吧?”男人眉梢荡起温和的笑,斯文的嘴唇里流出亲和的话语。
何梦眉眼中又泛起天然的媚色,优雅的嘴唇内像有甘泉溢出,“陈老板别赶我走就行了!”
陈晓歌温柔的左臂挥舞出请的姿势,说出的话恰如四月的春光,“像何小姐这样的美人,坐在这里就是本店的金字招牌,怎么好赶走呢?”
笑容划过何梦白皙的脸庞,修长的玉指夹出一本老式书皮的小说,张爱玲先生的《倾城之恋》。
何梦是“云歌书舍”的常客,和陈晓歌众多的顾客一样,有自己喜欢的书,和不想说的话。
她其实算是个有点特殊的顾客,因为她只有星期天才来,很多时候都是坐一整天。当然,这样的特殊癖好也不少见。
毕竟陈晓歌有太多顾客,年轻的,年老的,男的,女的,漂亮的,相貌平平的,爱书的,不爱书的,各种各样的顾客都有。
陈晓歌专门为顾客准备了精致的书桌与檀木椅子。所以这里倒不像是书店,倒像是在别有特色的图书馆。
但何梦不仅仅只是有点特殊的顾客,她比有点还多一点点,因为她只读张爱玲小说。
因为她的特殊比有点多一点点,所以陈晓歌对她的关注也比旁人多一点点。
但这多出来的一点点也很有限,他们有时谈笑风声,却不越雷池,从不聊任何隐私。
就像女人不知道男人今年32岁,却依旧单身,不知道男人的父母亲为他安排了几场相亲,不知道有几个女人爱慕男人。
不知道他在和父母,亲戚谈论婚姻时,云淡风轻的笑容,和游刃有余的话语。
也不知道男人从经营这家店到至今已过了八个年头,不知道这家店铺既是男人的工作,也是男人的爱好。
但女人从不八卦这些,也不去揣测男人是否已经结婚,家中有几个孩子。
她也许觉得老板很有魅力,既从容,又儒雅。干净素洁,像流水,若清风。
但又如何呢?
就像男人也不知道女人今年26岁,前年结了婚,去年刚生下儿子。
男人也许觉得女人很有女人味,就像此时女人坐下离他不远的檀木椅子上,扳起象牙似的葱白玉指,将乌黑的头发撩过左耳,若有似无的香味分外好闻。
他们是君子之交,虽然经常见面,却对各自的私生活毫不了解。
何梦也不知道,其实她对陈晓歌已经特别了解,甚至到了相见恨晚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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