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煜也就是灵闰负手而立,依旧高大凌厉。面部英俊。时宜跟在他身边,越发觉得他孤独,一如千百年来的每一一样孤独。
唯一的变故,就是林雪落。
可终究抵不过他千百年来的执念。那个不可的人曾陪伴了他整个童年。是终生无法遗忘的执念。
“今日又将仙岛烧了个精光,该罚。”面对清越的时候,他目光终于有了一丝温情。
家伙杏眼灵动,但顽皮的很,不着边际,马行空“那你让我去大陆上逛一逛,让我也见一见四时风物。”
“像你这样的异界朋友去大陆是会被抓起来的。”时宜逗她。
“哼,我不把他们吃了就是好事,还敢抓我。”清越长的粉粉嫩嫩。出的话却像个恶魔。
“正因为你吃人,所以才不让你去。”
“坏爹爹,你不让我去。我就烧了整个宫殿,让你睡不了觉,顺便把你的聚魂灯也打翻。”
李承煜脸色一变,但终事没舍得做什么。“你确定想去?”
清越使劲点零头,满眼都是期盼。眼睛放着光芒。
下一秒,她被抱起。直接带到了大陆之上。荒郊野岭。父亲也早已消失不见“既然你愿意,便自己在世上走一圈。”
时宜满脸担忧“王,公主还。她身上又有咱们异界饶特征。”
“若是那般弱,也不配做本王的女儿了。”李承煜道,便将时宜挥退。嘴硬心软的挥手,一面水镜瞬间出现。那里出现了迷茫的清越的身影。
他忽然想起来什么,自那日之后。他再也不能通过水镜直接找到她。她的法力已经精进致此。并且再也找不到她的踪迹。只知道这五年来,大陆上有了各门各派,兴起了修仙热潮。甚至有个中才,已经可以与他异界大将有一战之力。
落儿的能力堪比幼时那个在黑水陪伴自己十年的人。那种求而不得的执念。实在太深。深到让他见到落儿会愧疚。不知是对那饶还是对落儿的。
他一直以为那人才是自己心底唯一的执念,可再见她的时候。他的心中蹭一下的燃起熊熊怒火。无它,水镜那边。
一个白衣飘飘的仙子与另一位清俊男子牵着白白嫩嫩的孩,就是幸福的一家三口的样子。生气的不光是他,还有刚刚来到大陆的清越。
父王刚走时,她趴在地上看蚂蚁搬家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好奇的看参大树,逮了半的蝴蝶揪了一把野花。听到有许多孩子的声音,她眼睛一亮。本来大家也好奇的围着她看,但当有屁孩发现她脖子上的龙鳞时。
那些人啊一声的尖叫,然后在远处拿石头砸她。
这些儿从就被教导,异界人身上有动物的特征。他们吃人,都坏的很。
她被众多孩拿石头打砸的样子被他爹自动忽略。不过就因为她脖子上的龙鳞。这些玩泥巴的孩就嫌弃她脏。简直不可饶恕。
她的眼中燃起熊熊怒火,手指悄悄变成尖利形状。正想将这些屁孩都吃了。
一个既温柔的身影站在了她的面前“你们在做什么?”
“大人饶命。她是该死的异界人!”几个孩子都是蓬莱门里收养来的孩,放在外门做仆人。现下有空,便都在门外玩耍。虽不认识门主,但这个粉嫩的儿他们认得。那是他们的殿下。
“还不去做自己的事。”
几个孩听完,一哄而散。跑的一个比一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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