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辰远重复了一遍大胡子说的话。
他当然明白对方在威胁什么。这年头,愿意用三年牢狱之灾换一辈子安稳无忧的人太多了。
且不说在街边混不下去的流浪汉,下九流专门去顶包的混子。如果辰远没猜错的话,他们手底下愿意干这活的替死鬼也有不少。
小丑为什么会成为哥谭市最大的恐怖之源?为什么他散播的恐怖和其他反派远远不在同一个量级?
因为他不光疯狂,而且有理智。他是一个理智和疯狂交织的特殊角色。
辰远一直以为这样的人应该只存在于艺术创作之中,直到今天他遇到了一个跟他讲法律的恐怖分子。
没有用什么上不得台面的酷刑,也并不期待这段威胁后他能够安然脱离法律的审判。
大胡子用一种很理性的思维来劝他去思考这么一个问题,你愿不愿意用一辈子被毒品纠缠的后果去换他这三年?
辰远的瞳孔放大,随后长舒了一口气。
“怎么?米少爷?害怕了?”大胡子哈哈大笑,他知道自己已经胜利了。
“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有勇气在我面前用这样的方式威胁我的。”辰远的语气突然变得平静了下来,听起来便是一种认命的态度。
“米少爷?不装了?我就知道之前那种害怕求饶的样子全是你装出来的。”大胡子还是用着那种嘲讽的语气在说话,道上的规矩,赢了的人说什么都是对的。所以,他为什么不能嘲讽?就因为站在自己对面的这个人是米家的二少爷??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辰远又重复了一遍这条法律,然后继续说道,“但是你不知道这条法律从来不单判吗?”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你还敢找人顶包?有组织的贩毒很了不起吗?”
“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还好意思忽悠我加入你们那个什么吃枣药丸的破组织?”
“刑法第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然后面对面的跑过来威胁我?你以为犯得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只用5-10天的拘禁也太轻了吧!”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好,你再闭着眼睛祈祷:不会被我抓到你们是个恐怖组织的证据。否则的话,上面的处罚都只能当个添头。”
辰远盯着大胡子的眼睛说:“跟我讲法律?你也配?你是不是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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