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劲松感到眼睛咸咸的,哪怕是在穿越之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像咸鱼一样的人生,他也从未有过真正的朋友,他左右看了看姜临风和唐子山,他知道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遇到他们都是他最幸运的事。
这午饭吃得很沉闷,也吃得很慢,足足拖了一个小时才吃完。
午饭过后,四人收拾好了东西来到了南城门。
在那里,他们遇见了一个说不上太熟的熟人。
东城门人很多,但一个女孩亭亭立在人群中,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一头如丝缎般的黑发随风飘拂,细长的柳眉弯着,配上一双如星辰如明月的眼睛,好似万般璀璨光华在其间。
白思漫也看到了他们一行人,她粉腮微晕,虽然从小接受着良好的家训,在生人面前高冷,可是在熟人面前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小魔女,有着一颗古灵精怪、叛逆的心。
就比如说现在,本来应该在家里关禁闭的她却偷偷溜出来逛街,意外发现了姜临风他们。
“姜公子?!你怎么在这里?”白思漫一脸惊喜地向他们走来,看着面前这个目若朗星的英俊男人。
昨天,虽然她没能跟他们一起去狂欢,但是却打听到了不少有关姜临风的消息。自从第一次看见姜临风,她从来没有对男人产生过任何兴趣的心就有了一些涟漪。
只需要看姜临风一眼,就感觉到他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不仅仅只是帅气的外表,更独特的是他身上的气质,有些清冷、疏离,可是却有一种让人忍不住去探究的魔力。
这样的截然不同的两种特性居然同时出现在了一个人的身上,这让白思漫对他产生了浓浓的好奇。
即使相处时并不觉得和姜临风有距离,他也会和他们正常地聊天耍宝,甚至在女生面前还显得有些直男,但那种气质是无法改变和隐藏的。
张劲松和林明轩一脸促狭地把他们盯着,而张劲松肩膀上站着的鹦鹉一看见养了它几天的白思漫,就嗷嗷叫着要飞到美女身边,却被张劲松一把拉住了金属尾巴上的羽毛。
张劲松和林明轩把杵在那里当电线杆的唐子山拉走,抓好怀里想逃走的鹦鹉,默默地往后退了几步,给他们留够了充足的空间。
姜临风看到有人在跟自己打招呼,再仔细一看居然是白思漫。
她一双杏眼亮晶晶地抬起望着他,晶莹剔透的鼻头都快要碰到他了。白思漫非常漂亮,这也让不擅长和女人交流的姜临风有些无所适从。
他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挪开了视线,不去看她那双灵动的眼睛,向她解释道:“我们要走了。”
“走了,去哪里啊?你才在我们城里呆了几天就要走?是不是觉得我们安朝城不好玩?我可以带你去一些有趣的地方……”
此时南城门来来往往进城的人很多,而他们都堵在城门旁边,本就很引人注目,更别说这里还站着一个安朝城之花了。不少人都驻足,支棱起耳朵偷听他们的讲话。
尤其是看到了白思漫跟一个男人交谈甚欢,还说出那一连串亲切的问话时,人群中发出了一阵惊呼:这还是他们认识的那个雪山之花,不苟言笑的高冷女神吗?
“不不不,不用了。”姜临风连忙摆手,他已经注意到进出城的人都快把这里围成圈了,特别是男人们,一个个如同发狂的野兽,眼里冒出怒火,像是用把红颜料当成了眼药水似的。
“我们是有些事情要处理,没时间在这里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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