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里,总监张文华和副总监庄少贤两人,表面上看是亲密无间的合作关系,但是只要是在公司里久一点的老员工们都知道,两人代表着不同的工作理念和风格。
张文华是实打实的从基层音乐策划干到了总监,从业超过了十五年,几乎是经历了整个华语音乐圈的发展到繁荣。
而庄少贤则是海外归来的学院派,带来了许多海外新鲜的音乐元素和理念。
两人之间有合作也有分歧,总的来说是带给了公司更多的可能性。
但同时,两人也在为了各自的话语权和理念有着明争暗斗。
这次在迟菲菲新专辑的歌曲选定问题上,两人之间就是剑拔弩张,既要选择自己认为适合的风格歌曲,又要兼顾迟菲菲的个人形象和整体专辑风格的统一。
两人当然谁也不服谁,于是乎,这最后一首歌曲的选择,就有点类似于两人之间能力和眼光的一场“决斗”了。
“倒立吃屎?哈哈!老张,你确定要玩这么大么?”
本来表情严肃的庄少贤也被张文华的话给乐到了,张文华却也是嘿嘿一笑,说道:“这也充分说明,我对华语音乐圈市场的了解有多大的把握!这首【猪之歌】是绝对不可能火的。”
“话不要说太满,我也对自己的眼光和市场嗅觉有信心。”
庄少贤也站起了身,临走之前,又突然回头补充了一句说道,“对了!老张,既然你这么不待见这个林烨,那不如让他去我主管的策划组那边。四小姐的面子你不给,我倒是惜才。”
“行!你想要就拿去,这块烫手的山芋,我才不稀罕。”
摇头笑了笑,总监张文华很显然并没有将林烨当作一颗葱。
而此时的林烨在会客室内也收到了叶芳芳的回复,就是很套路的“先回去等消息”。
对于这个结果,林烨已经习以为常了,哪怕一个公司要录取你,多数也都会先矜持一下,并不会当场就告诉你录取结果的。
但是,林烨却对自己的那首【猪之歌】非常有小心,毕竟这可是在原来的世界里风靡过网络,红到大街小巷都放过的网络神曲啊!
关键是,歌词正贴合那张纸上乱画的“猪”,林烨决定用这首歌的时候,也是自我觉得无比合适的。
走出东华传媒经纪有限公司,林烨现在的心情却是无比的轻松。
因为不管这家公司要不要他,他都可以凭借现在脑子里掌握的那些这个世界没有的歌曲和小说内容,不管是在文化圈还是娱乐圈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来。
之前狠狠压在他肩上的生存压力,在这一刻可以说是很轻易的卸去了。
只不过,林烨的记性不是特别好,过去听过的歌,看过的小说电视什么的,能够像【猪之歌】这样轻易就还原“抄袭”出来的,并不是很多。
“看来,得买点东西补补脑。尤其是我看过的那些网络小说神作,好多连主角叫什么都特么忘了,这让我怎么抄……”
林烨知道如果将《鬼吹灯》、《盗墓笔记》、《遮天》、《斗破苍穹》等等神作在这个世界写出来,自己也绝对可以成为让无数读者想要寄刀片问候的大神作家。
但是,他仅凭借粗粗看过一遍的记忆,又不是全部背诵下来,根本就不可能做到重新写出来。
倒是歌曲什么的简单一些,上大学的时候,林烨为了追求一个暗恋的女孩,偷偷的学了一阵子的吉他,这些年流行的那些歌,他倒是几乎都会弹。
只不过,很可惜的是,大学时候的林烨来自农村难免有点自卑。
哪怕他的吉他水准已经足够在学院的元旦晚会上表演,却依旧不敢像其他的男生一样,到女生宿舍的楼下去摆上心形蜡烛,用歌声向暗恋的女孩表白。
“或许,她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我曾经暗恋了她四年。”
想到大学时候的种种,林烨在等电梯的时候,忍不住嗤笑了一声。
这一声,既是在与过去的那个自己做告别,也是对自己的未来的一个展望和期待。
叮!
电梯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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