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六章 黎明(1 / 2)英勇的兔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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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已经黑了,巨大的月亮沉默地悬浮在天上。不管是什么人,又不管在哪里,只要肯抬起头来,总是能看见这只明亮的月亮的。

除了在一片树木茂密,枝叶相互纠缠的丛林里。

那些落在泥土里的枯枝、败叶、或者其他不能再次活动自己肢体的小东西们,白天被太阳的热力逼促,到了夜里,终于能将自己体内的潮湿释放出来。可这些气体没有尸体腐烂时总是有的恶臭,反而带有一种奇妙的气味,这种气味和泥土、树汁、昆虫的气味混杂在一起,温吞吞的从地面上飘起,凝结成了厚重的一团。

白天,这座丛林热闹非凡,在晚上,却又那么沉静,简直像一场朦胧的梦。

在这宁静的夜里,却有两只叽叽喳喳的地精在穿行。一只绿色的,一只虽然不怎么绿,却穿着衣服,还滑稽的戴着一只巨大的头盔。正是李康德和钩牙两只地精。

李康德用力小心的用那把生锈的单手剑砍着荆棘。虽然这把剑已经锈蚀的不成样子,但是经过李康德在石头上一番打磨,还是能勉强发挥出利器的作用,只是硬度不怎么高。

当然,如果这把剑拿去砍人,被砍的那个倒霉鬼也估计会死于铁锈带给他的疾病。

钩牙紧紧地跟在李康德的后面,没走一步,头上的那只头盔就会摇晃一下,但是他却乐此不疲。

那个在原本用来视物的空洞,现在只能带来一阵凉风。吹过钩牙光秃秃的头顶。可惜这个头盔虽然有为人类的眼睛开的洞,却没有给地精的眼睛开的洞。所以,地精只好在黑暗中一边摸索,一边前进。

这还不是最让地精难受的地方,地精的长鼻子直直的戳着头盔的内壁,每走一步,头盔就会结结实实给他来上一下。这滋味实在不好受。

其实也有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钩牙可以高高地昂起头,把自己的尖鼻子从那个洞里面探出去,这样既能充分利用那个漂亮的洞,又能让钩牙的鼻子有个合适的地方,不过保持这个动作一时半会儿还好,时间一长,钩牙就感觉自己的脑袋要从脖子上掉下来了。

不过李康德还知道一个更好的办法,就是把那个愚蠢的、从死人头上扒下来的头盔随便找个地方扔掉。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这只平时看起来蛮机灵的地精,这次死活要把这个头盔戴在头上。本来他还想把那套盔甲也套在身上,不过对于地精来说,这套盔甲实在太过沉重,只得作罢。李康德还没收了那把他拿着的单手剑,毕竟一只两眼一麻黑的地精拿着这么一把“凶器”,实在太过危险。

“我说,还有多久才能到?”李康德回过头,曲指敲了敲钩牙脑袋上的那只头盔。

“快了快了”地精用两只手摁住头盔,不让它乱晃。虽然他看不见,但是地精特有的那种冥冥感知告诉他,他的族群就在前面不远处。

“每次都说快了快了,这都走了一天了。”李康德不满的抱怨道,但是把头转了回去,继续赶路。

其实,地精所拥有的感知能力不是能知道具体的某个地方。反而更像一种嗅觉。一种能嗅到自己族人的敏锐感觉。

一些赏金猎人们往往会用这种方式来将地精斩草除根。只要能抓住大部分地精。漏网的地精们就会远远不断地前来送死。

而这种感觉也像嗅觉一样,只能感觉出浓淡,却不能分析出具体的距离。所以钩牙只感觉到自己的族人们离自己越来越近,却不知道具体还要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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