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存的咸阳城,早就不是秦汉时代壮丽雄浑的都城,不过在这陕北土地上,旧时代的遗风,依旧给人凝重的错觉。
夏末秋初,带着沙粒尘土的风,掠过萧条的咸阳城,像是罩上了一层灰色薄纱。
“号外!号外!”
身穿灰白色袍子,背着蓝色布包的小儿郎,从沙尘中渐渐浮现,只见他用力挥舞着手中报纸,放开了嗓子要喝:
“张尧旅长带兵全歼勺子山土匪,旅长太太不幸遇难!”
小儿郎小跑着路过都来顺饭庄时,停下来探头往里面看了一眼,满是羡慕的喉结滚动,接着余光瞥见了都来顺对面和一侧的,一大一小两个叫花子,下意识的捂住口袋,逃也似的远去了。
陈戈把头上的破布帽子往下压了压,遮挡住风沙,右手伸进怀里摸索着,而后表情一抽,右手拿出来时,多了一块带着脓血的结痂。
多亏了那晚他穿着的是军装,张尧旅长没好意思当着自己手下,给兵士补枪。
即便这样,陈戈活下来也不轻松,凭借血脉的优势,勉强恢复了几分元气。
不用说,几日前,那个山沟子里,除了张尧的人,没有一个人活下来,一个螳螂与雀的俗套故事就这么冰冷的发生在陈戈面前。
支线任务和稀有任务都没完成,有些可惜,不过不代表以后没有机会。
陈戈现在身上几处枪伤还没痊愈,行动不便的同时,也怕被人看出来,所以暂时在咸阳城猫着,在做打算。
对面那个十三四岁模样的娃娃,灰头土脸,破衣烂衫,分不清男女,他虽然和陈戈同样在都来顺门口坐着,可是双方却极有默契的互不打扰。
而且,随着这几天的观察,陈戈渐渐对这个娃娃有了兴趣,不是特意为之,不过是无聊闲暇的找趣。
娃娃怀里有一张还算完整的报纸,跟小儿郎叫卖的报纸不是同一版,不过虽然他看的时候很小心,可还是被陈戈发现,居中位置有张很大的黑白照片,
照片中的人,正是旅长张尧。
一个这样的孩子,拿着照片躲在张尧隔三差五就会出现的都来顺门口,要说没有图谋,肯定不可能。
可,毕竟是个孩子,他能谋取的跟他的实力呈正比,要么就是后面还有其他助力,无论如何,都值得陈戈好奇。
灰白色军大衣,长相尚佳,再有着前呼后拥的随从兵士,配上满街的补丁和饿殍,倒也有几分英姿飒爽的味道,
更何况,新灭了勺子山土匪,做了件利国利民的大大好事,又有暗地里的古董银钱,张尧走起路来,不自觉的有些六亲不认丧心病狂。
酒足饭饱,手持马鞭,站在都来顺门口的张尧,漫不经心的听着几个富賈阿谀奉承,等着司机开车过来的间隙,扫了眼大街,发现一个带破布帽子的汉子正佝偻着往这边走来。
不过他没在意的转回头,笑着跟身后几人敷衍的拱手,也不等他们回应,迈步就往车子走去。
也就在这个时候,原本就是瘦小不起眼娃娃,猛的斜刺里冲了出来,乌黑的手指中闪过一道亮光!
陈戈眼角一抽,暗叹一句好莽,伸出的手臂距离那娃娃还有半米多,眼见是阻拦不及了!
当那个娃娃起身的时候,陈戈就预感到不妙,可没想到娃娃竟然是奔着杀人去的,可你要是手法熟稔,身法诡异也好,可明显还是个雏儿!
突然,从都来顺里跑出来一个伙计,举着一个油纸包擦着娃娃身子,跑到了张尧身前:
“老板特意叮嘱送旅长尝尝,酱肉,不是这边的口味。”
张尧停下脚步,回头看了眼都来顺的招牌,而后笑着点了点头,再转身进了车里。
副官接过酱肉,坐进副驾驶,一行人缓缓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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