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总是格外忙碌的,余欢这一天的时间安排的很满,他除了在早晨安排了晨练,白天的时间全部安排在教室和图书馆外,他还安排要见两个女人。一个是堂姐余家萱,他们约好了一起吃早饭。另一个是校报的记者克里斯汀-戴恩,这是约在宿舍的一次采访。
余欢一大早被清清叫醒,余欢是被清清“扎”醒的,他醒来以后直接到镜子前,直到他确认自己后背的皮肤还完好无损,在前一瞬间他还以为自己的后背全是窟窿呢!
“你要打篮球你还不早点起来?”清清咆哮道。
余欢道:“现在才4点啊!我的大小姐。”
清清道:“人家科比都每天看凌晨四点的洛杉矶,你凭什么不努力?”
“你怎么知道科比每天看凌晨四点的洛杉矶?”余欢道。
清清道:“我收集篮球资料的时候顺便看到的。”
余欢道:“你是上谷歌收集的资料吧!那些鸡汤你可不能当真啊!”
清清哼了一声,没有接话。余欢大概知道,她真是上网谷歌资料的,这条鱼还会利用搜索引擎,真的厉害。
余欢在厕所洗漱,一边继续跟清清交流,“不过你下次叫我的时候能不能不用‘咬’的,我要是每天被你‘咬’醒,会营养不良的。”
“滚!”清清又给了余欢一下,很疼的那种。
余欢不再逼逼了,赶紧默默的刷牙,这条鱼就在他后背,打不到、骂不过,实在惹不起。
余欢没有详细的训练计划,他只能按照斯坦-安东尼带他训练时的套路自己练。
五点时余欢在训练馆见到了扎克-拉文,扎克-拉文看到余欢的时候,余欢浑身都被汗浸透了。
“哇!你竟然这么早。”扎克-拉文道:“昨天我忘记说了,想要成为职业球员还需要勤奋,现在看来你已经拥有了勤奋这项特质。”
余欢没搭理扎克-拉文,他现在有点疲惫,他热身以后已经练了一个小时的不间断投篮,现在很疲惫。这种训练方式只拿一个球,投篮以后不管球进不进,以自己的极限速度跑去捡球,拿到球后再直接投。这是一种压榨极限的训练方式,能够锻炼球员在体能枯竭状态下的投篮稳定性。
余欢这时也停下来了,扎克-拉文一边做拉伸,一边吐槽道:“训练馆就你一个人,你还穿着衣服练,你真是有病。你那么好看的纹身不漏出来,你纹来干嘛?这样又浪费衣服,又浪费纹身,简直是双重浪费。”
余欢白了扎克-拉文一眼,道:“你废话真多,赶紧练你的。”
他们两个练到七点,一起在球馆的更衣室洗澡,然后去吃早饭。今天扎克-拉文跟余欢去的食堂,3号食堂的墨西哥卷和牛奶都是余欢喜欢的,扎克-拉文在吃饭这方面是很迁就余欢的。他扎克-拉文对吃的没什么要求,大多数的美国人对吃的都没什么要求。能对洛杉矶市区及周边一些地方的汉堡如数家珍的人,在周围人眼里就已经能被称为老饕了,这种级别的吃货在中国连入门都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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