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章 一只玫瑰,淹没人海(1 / 2)徒步的火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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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我露出了一个惨淡的苦笑,决定放弃为自己辩白,只是低下头,感觉体内有一种叫不出名字的东西正在慢慢流失。

“算了,”许久过后,我听到唐卿发出了一声叹息,“十七长大了,长大了的十七我不懂得。”

眼前的唐卿我也不曾懂得过。

“今天是最后一次,往后你若犯错,就只能按照湮荼的规矩办了。”

我重新看向唐卿,见他朝着我摆摆手,疲累至极的样子,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脱口而出道:“唐卿,我想休息。”

唐卿的手停在半空中,松懈的五指紧紧握成拳头收回毯子里,嘴角扬起了一抹看似温暖的笑容来,问我:“休息?你是把湮荼当成了你上班的写字楼了吗?”

“我一直把湮荼当成一辈子的容身之所,不过我现在想休息,半个月,一个星期或者就几天都成。”

我放轻了声音,带着恳求的语气,看向唐卿的眼神中少了倾慕,多了恭敬。

“我是唐老爷捡回来的,是唐卿少爷教导出来的,今生除了湮荼,我就再没有别的地方能去,也断不会去别的地方。”

唐卿看着我这副毕恭毕敬到有些卑微的样子,眉间微皱,半晌后他才又叹了口气,说:“去吧,需要你时我会召你回来。”

我点点头,俯身朝着唐卿深深鞠了一躬以表明忠心和诚意,这才半躬着腰退了出去。

今天,我终于明白了自己应该站的位置,明白我应该有的姿态。

原来我不可以在远处偷偷观望着唐卿,我只能俯身于他的脚下,忠于他,为他卖命,替他做任何事,护他一世荣耀。

这才是唐十七。

两年后。

坐落于F国最北部的小镇子,每周四都是这镇上的狂欢日。虽然地处山原,交通不甚便利,可什么也阻挡不了这里的居民对于仪式感的追求。

一周有七天,周一周二周三期待着狂欢的日子,周五周六周日则在狂欢的余温种继续鼓足干劲好好工作从而以更好的面貌来迎接下一个狂欢日,如此漫长的七天里,在他们眼中每一天都充满了惊喜和期待。

初到这里时,正巧是周四,我如同一只迷路的羊又像是一个莽撞的入侵者,不想跟着狂欢的人流走了老远,一路蹦蹦跳跳,等结束时才发现自己的嘴角一直带着笑意。

那天晚上,我便在镇上找到了个安身之所,那是一间老房子,从前住的老人在几个月前年老而去,留下房子和房前一块花园几只母鸡,一直由她几十年的老邻居史密斯和珍妮帮忙照看。

珍妮是一位热情时髦的老太太,她在狂欢人潮散去之后注意到了不知前路的我,就上前好心询问我的情况,得知我想在此地定居,求之不得忙拉着我的手带我来到了她空闲的邻家。

于是我当晚就这这里住下,未曾想一住下就是两年。

这年九月,镇上来了一群神奇的人,他们是走南闯北的流浪艺人,在镇子中心的硬化广场上搭起了班子,说要在这里过完整个九月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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